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激发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助力提高食品安全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食安办面向社会征集大兴安岭地区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标识LOGO,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征集活动。
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止。
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征集要求
1.主题: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突出食安文化特色和大兴安岭人文精神,体现“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理念,构图主旨鲜明,创意新颖独特,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
2.内涵:立足食品安全志愿服务,突出文化内涵及地方元素,体现大兴安岭特色文化底蕴,符合城市历史积淀和鲜明特征。
3.格式:标识LOGO要求积极向上、寓意丰富、便于宣传;要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M。
评审方式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食安办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媒体公布。
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大兴安岭地区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标识LOGO一经采用,奖励人民币2000元。以个人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投稿方式
1.电子投稿请发送电子邮箱:dxalsab@163.com。
2.纸质来稿作品请采用A4纸打印后邮寄,邮寄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457-2115955。联系人:杨婷。
3.所有应征稿件注明“大兴安岭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标识LOGO征集”,并注明作者真实身份信息、通信地址、联络方式,所有提交的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均不退还。
有关要求
应征作品须为原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无不良引申含义或容易引起歧义的部分,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因标识相同或者类似等发生法律纠纷,均由投稿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应征作品的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约定。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应征作品进行出版和各种宣传的权利,不再另付稿酬,并可根据需要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但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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