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关于开展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互检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8 来源:地区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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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全区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强责任固根本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反“三违”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4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推进各项工作走深走实,筑牢安全发展根基,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地区交通运输局决定成立工作组对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开展互检互查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互检互查时间

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24年8月12日—18日,第二阶段为8月19日—25日。

二、互检互查工作重点

聚焦重点领域,紧盯突出问题。一是重点对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反“三违”行为专项整治等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宣贯情况、重点时段工作部署情况、上半年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三是督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排风险、治隐患、堵漏洞、补短板整治行动,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互检互查方式

(一)互检互查工作组组长由地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地局法制安全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或熟悉道路运输、公路运营、交通执法工作人员组成。

(二)互检互查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以及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实地检查,指导服务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原则上平均每个县(市、区)至少抽查2个道路运输企业、2个公路重点路段、2个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其中水路运输企业、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全覆盖检查。

四、互检互查分组

第一阶段:2024年8月12日至18日

第一组

组长:马利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徐天男呼玛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科员

刘禹婷塔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科员

杨浩漠河市交通运输局行管股股长

联络员:杨威地区交通运输局法制安全科科员

检查地点: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

第二阶段:2022年8月19日至25日

第二组

组长:马利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宋岫光加格达奇区交通运输局科员

武力松岭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鹏新林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史秀心呼中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联络员:明畅地区交通运输局法制安全科科长

检查地点:呼玛县、漠河市、塔河县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人员要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深悟透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反“三违”行为专项整治等近期开展的重点工作要求,认真查找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通过互检互查不断促进各地间相互交流学习,确保检查工作客观全面、不走过场、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二)检查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向被检县(市、区)反馈意见,执行双签字,并对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整改、完善和提高的指导意见。

(三)检查组在开展互检互查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地委十项规定,树立良好形象,并确保检查工作和途中安全。

(四)互检互查结束后,地局拟于8月26日在塔河县召开互检互查工作总结汇报会,检查组要对检查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完成整改情况及下步工作建议进行整理汇总并形成汇报材料,于8月26日前将汇报材料和整改报告报地局法制安全科。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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