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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消费警示语

来源: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7-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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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保健食品行业鱼龙混杂,假冒伪劣、掺假、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问题,在此,大兴安岭地区消保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注意四点:

一是坚持品质优先;二是按照需要食用;三是切勿以食代医;四是依法主动维权,最后,在此提醒青年人多践行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常回家看看,给老人温暖,勿让别有所图的违法分子有机可乘。

1、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用于治疗疾病。

2、辨别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真伪,请到国家食药总局网站查询。

3、购买保健食品请索看产品批准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4、科学使用保健食品,不受“权威证明”欺骗。

5、不要轻信夸大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

6、合理消费保健食品,避免“免费活动”上当。

7、购买保健食品请认准保健食品“蓝帽子”标识和国家批准文号。

8、不轻信虚假保健食品营销宣传,理性购买和使用保健食品。

9、理性消费保健食品,严防“专家义诊”骗局。

10、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不能当做药品食用。

11、慎重购买保健食品,谨防“健康讲座”误导。

12、保健食品是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等同于普通食品。

13、选购保健食品请认清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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