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吉林省通化市委常委、柳河县委书记于大军签发柳河县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要求履行林长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控,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队伍建设,强化预警监测、快速处置火情,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总林长令要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总林长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导落实,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工作长效机制。各级林长要在责任区域内开展常态化巡林督查,尤其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密巡林频次,积极开展联防联控,确保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位。
总林长令要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短信、流动宣传车及宣传横幅、警示旗等多种方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树牢“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定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巡查巡护,严格火源管控,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护住林;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秸秆离田禁烧工作部署要求,严厉打击森林防火区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总林长令明确,县、乡两级要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三员”(巡护员、检查员、瞭望员)网格化管理,强化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做到靠前驻防、随时备战;要加大防火资金投入,保障队伍运行,积极推进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防火物资储备,全力保障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运行。
总林长令强调,气象、林业、应急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强化预警响应。森林高火险期内,全县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全员在岗,做好扑火训练演练和安全避险培训,一旦发生火情要做到第一时间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科学指挥扑救,坚决守牢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公安机关要快侦快破森林火灾案件,严厉打击人为纵火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生森林火灾的及在全省和全市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属地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责任。
信息来源: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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