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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把《大兴安岭地区行政问责办法》和“管理年”活动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档案机关作风建设,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地区行署档案局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弄虚作假,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
二、严格遵守机关工作制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意识和理念。
三、档案人员对利用者要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四、在基层工作时,要轻车简从,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搞铺张浪费。
五、坚持限时办结制度,承办人对所承担的工作必须按时完成,若不能按时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并提出需完成的时限和措施。
六、对国家或省没有规定收费的,一律无偿代办。
七、档案工作人员由于责任心不强,未能很好履行岗位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失职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对轻度失职行为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责任人当年奖金及评选先优资格,对严重失职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抵制跑官、要官行为,对本部门一经发现有跑官要官的一律不予任用。
十、不为打着领导旗号的人谋取私利或提供方便。
十一、档案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不以权谋私,不滥用职权。
十二、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自重、自励、自省、自警,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十三、对失职行为实行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457--212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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