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森林防火办公室服务承诺-

    为推进行署森林防火办公室(林业集团公司森林防火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确保行署林管局政令畅通,将我单位建成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行政机关,克服困难,恪尽职守,忘我工作,不负全区人民的厚望,降低林火发生机率,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为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维护林区社会安定,郑重地向全区人民承诺:

   一、贯彻落实《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治火。
   二、认真执行行署、林管局下达的各项决策、指示、决定,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作风民主、办事公开、工作紧张有序,在地防指领导下,为防灭火工作当好参谋,做好服务。
   三、认真做好全区森林防火长远规划,科学合理地制定中期和年度防火设施设备、防火工程等计划的编报工作;在工程招投标、防火专项资金使用、购买防灭火设备等重大问题上实行办事公开,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坚决杜绝谋取私利的现象发生。
   四、遵循“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落实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下达的森林防火工作目标;制定《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工作布防方案》;抓好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防火宣传教育、火源管理、林火通讯、林火监测、预测预报和后勤保障工作。在地防指领导下,检查、指导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火险隐患。
   五、建立健全《大兴安岭地区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不断完善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加强林火监测,有火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组织扑救。特别是发生森林火灾时,严格执行指挥部的命令,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指挥不力的行为发生。
   六、组织森林防火专业人员、森林消防队员业务培训,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森林防灭火人员的素质和战斗力。
    特此承诺,请全区人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