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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署开展行政问责和"管理年"活动的精神以及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行署国土资源局向全区人民承诺:
一、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
坚持重大国土资源管理事项集体决策,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听证、决定等环节相分离,完善行政执法和其他行政管理中的回避、公开、事先告知和听证、说明理由等各项制度,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陈述权、申辩权、救济权,减少自由裁量权。
二、阳光行政,主动接受监督
公 开管理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监督投诉渠道及过错责任追究,明确办事时限。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审判监督、新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完善电子政务系统。
三、廉洁从政,打造优质行风
严格履行 "五条禁令":禁止为补偿安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或以变通的办法供地、发证;禁止在土地、矿产等行政审批事项中为项目申请人批条子、打招呼;禁止配偶子女为本人任职单位直接管理的土地、矿产资源等各项具体行政事务提供中介服务;禁止指定或授意办事方由指定中介机构从事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地质灾害咨询评估和项目设计等相关工作;禁止接受基层单位和管理相对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友承担的费用。对于违反"五条禁令"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举报、投诉,监督电话:2115390,信访电话:2115390,信访信箱:
guojishouyu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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