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旅游局服务承诺-

    为推进行署旅游局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务公开。加快建立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旅游行政管理体制,对行政审批项目做到名称、程序、政策依据、办理时限、申报材料和承办科室“六公开”;在《兴安旅游网》上设立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旅游局职能权限、电话、网址及各科室的业务范围,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行政审批、审核透明度

   二、落实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对企业、公民申办旅行社,30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审核;一、二星级宾馆的评定,自收到申请的14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意见,30个工作日内进行评定检查;对旅游者投诉案件,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意见。

   三、加大监管力度,优化市场环境。依据行业法规要求,开展经常性的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和监管,严厉打击旅游企业违反合同、超范围经营、降低服务标准、导游员索要小费、诱导购物等行为。妥善处理游客投诉案件,保证有诉必接、有诉必查,依法保护旅游企业和游客的权益,对已经晋升的6家A级以上景点加大复查管理力度,经常开展宾馆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项工作检查,创造公平有序、健康和谐的旅游市场秩序。

    四、提高服务质量,创建高效机关。切实加强对机关执法干部的执纪执法教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杜绝互相推诿扯皮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规范文明用语,推行首问负责制,做到“四声”、“四心”,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办事有回声;热心接待、耐心询问、细心解释、诚心帮助,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做到有诺必践,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