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审计局服务承诺-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区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进一步推进机关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提高审计监督职能,树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服务热情的审计形象。行署审计局向社会做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黑龙江省审计条例》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依法审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审计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领导本单位审计人员坚持廉洁从审,不以审谋私。不与被审计单位发生经济关系。
   三、认真组织全局职工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我区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领导。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根据职责分工办理审计业务。
   四、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办事效率。做到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审计工作,打造工作理念最先进、工作程序最规范、工作效率最高效的审计机关。
   五、加强行风政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省、地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提高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意识,树立为民服务,廉洁高效的审计机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