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005 | 发布机构: | 地区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0-02-17 04:3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重点信息 | |
关键词: |
2020年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0年度
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局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地区生态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2019年1月份国家机构改革调整:将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局改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全区生态环境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推进建设生态强区有关工作。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组织突发重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对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地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行署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区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目标、规划。配合国家、省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十一)统一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建立健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督察制度,根据授权对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以及落实生态环境质量责任情况进行监察和督察问责。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配合实施中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交流、跨界水体联合监测、跨界自然生态保护和跨界环境突发事件应对。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配合省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五)完成地委、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地区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兴安。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此部分按单位三定方案写)
1、部门机构设置
行署生态环境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科;人教科;大气环境科;水土壤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保护科。下设4事业单位分别为:环境监察支队(参公管理);环境监测站;辐射环境监督站;大兴安岭地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生态环境局机关在职职工13人,退休人员10人。
(2)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职职工5人,退休人员4人。
(3)其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2人。
3、编制及人员构成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总编制人数为37人,包括: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22人。
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职,副处级领导职数4职,正科级领导职数8职,副科长职数7职,科员16人,工勤编1人。
实际在职人数24人,其中:在职职工24人,退休人员17人.
由于机构改革外加三县四区(加格达奇区生态局、漠河市生态局、塔河县生态局、呼玛县生态局)经费统一合并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中。其中:
加区生态局:1、部门机构设置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生态环境局,其中机关内设科室1个:污染控制自然生态综合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加格达奇区环境监测站。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机关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3、编制及人员构成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生态环境局,总编制人数为17人,包括:行政编制5人、全额事业编制12人。(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职,副科长职数2职,科员13人,工勤编1人)实际在职人数13人,其中:在职职工13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9人),退休人员6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2人)。
塔河县生态局:1、部门机构设置大兴安岭地区塔河生态环境局,下设 机关内设科室1个,下属事业单位2个。内设科室包括:综合办公室。下属单位 2个包括:塔河县环境监测站,大兴安岭地区塔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大兴安岭地区塔河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包括:机关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3、编制及人员构成大兴安岭地区塔河生态环境局,总编制人数为23人,包括:行政编制5人、全额事业编制18人。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职,副科级领导职数2职。实际在职人数18人,其中:在职职工18人,退休人员4人。
呼玛县生态局:1、部门机构设置大兴安岭地区呼玛生态环境局,下设机关内设科室1 个, 下属事业单位2个。内设科室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 2个包括:大兴安岭地区呼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兴安岭地区呼玛环境监测站。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大兴安岭地区呼玛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包括:机关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3、编制及人员构成大兴安岭地区呼玛生态环境局,总编制人数为23人,包括:行政编制6人、全额事业编制17人。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人,主任科员1人,副科级2人,科员1人。实际在职人数16人,其中:在职职工16人,退休人员7人。
漠河县生态局:1、部门机构设置大兴安岭地区漠河生态环境局,下设机关内设科室2 个, 下属事业单位2个。内设科室包括:综合股,污染防治管理股。下属事业单位 2个包括:大兴安岭地区漠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兴安岭地区漠河环境监测站。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大兴安岭地区漠河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包括:机关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3、编制及人员构成大兴安岭地区漠河生态环境局,总编制人数为25人,包括:行政编制6人、全额事业编制19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2人,环境监测站7人)。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人,副科级2人。实际在职人数16人,其中:在职职工16人(行政编制3人,全额事业编制13人,其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人,环境监测站7人),退休人员4人,(其中,机关1人,事业3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2020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行署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大财指建[2020]56号),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包括: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局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大兴安岭地区环境监察支队(参公管理);大兴安岭地区环境监测站;大兴安岭地区辐射环境监督站;大兴安岭地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由于机构改革外加三县四区(加格达奇区生态局、漠河市生态局、塔河县生态局、呼玛县生态局)经费统一合并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中。
2、指导思想
2020年地本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编制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根据地委、行署的决策部署,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压减公用经费,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确保人员稳定、单位运转有序。
3、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机构改革精神。对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已到位的部门,应根据改革后的机构、人员、履行职能情况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改革尚未到位的部门,暂按改革前实际情况编制部门预算,待改革完成后及时予以调整。
(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结合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厉行节约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继续“零增长”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执行中无预算或超预算不能列支“三公”经费。结合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展情况,严格控制车辆购置数量和经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经费管理办法。
(三)进一步加强收入预算管理。一是加强收入预算编制管理。非税收入、事业收入等自行组织收入应在参考近三年实际收入并合理预计下年度增减变化因素基础上编制,原则上不低于近三年收入决算平均数。做到应编尽编、应收尽收,杜绝应编不编、应编少编、坐收坐支等行为。二是加强超收管理。预算执行中,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的,原则上不安排支出,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三是加强结余结转管理。建立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制度,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机制。做好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工作,避免形成新的存量资金;当年基本支出结余全部收归预算,连续结转两年以上资金收归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
地直各部门按照政府采购办的统一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预算执行中一律不予以办理采购事项。
(五)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透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算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文件精神。地直各部门应认真研究政策变化情况,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公开时限、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要求做好公开工作。二是高度重视各方面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促进预算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地直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主动接受监督的责任意识,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于2019年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公开信息符合要求。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43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65.5万元。收入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15.4 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60.0万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95.9万元;项目用于商品服务部分113.8万元;资本性支出46.0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2020年收入预算1431.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5.1万元,占 96.7%.,上年专项结转46万元,占3.2%.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2020 年部门预算支出1431.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71.3万元,占 88.8%;项目支出 159.8万元, 占11.2%。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31.1万元。收入包括:经费拨款1291.6万元,罚没收入93.5,上年结转46万。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1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2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19.5万元,其中:
1、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2020年预算数为75.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7万元,增加143.26%。
2、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20年预算数为61.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5万元,增加70.6%。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20年预算数为45.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74万元,增加212%。
4、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万元,增加150%。
5、2110101行政运行(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020年预算数为95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42.9万元,增加206%。
6、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020年预算数为11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9.1万元,增加360%。
7、2210201 住房公积金2020年预算数为5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7万元,增加107.8%。
8、2210301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8万元,增加10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的说明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85.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01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3.9万元、津贴补贴347.2万元、奖金7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0.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5万元,住房公积金8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等工资福利支出 4.4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5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8.84万元、邮电费10.8万元、取暖费16.5万元、差旅费62.5万元、维修(护)费3.3万元、租赁费0.17万元、会议费1.44万元、培训费0.57万元、劳务费0.07万元、工会经费11.28万元、福利费7.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8万元、其他交通费24.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2万元;为支持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努力开源节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对以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八项费用的金额进行了统一压减,压减金额合计14.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80.33万元、医疗费补助1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5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5.1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15.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735.7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0.55万元、住房公积金8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88万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73.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84.44万元、会议费1.45万元、培训费0.57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2.25万元、委托业务费19.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8万元、维修(护)费61.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2万元。对照部门经济分类科目,以上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合计压减14.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87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13.0万元、离退休费80.3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4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4.92万元,会议费预算数为1.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2019年和2020年均无出国出境团组和个人。
2、2019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没有核定公务接待费用。
3、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16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48万元,同比增加200%。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三县一区,增加车辆。
4、2019年会议费0.91万元,2020年会议费1.44万元,同比增加58.2%。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三县一区,增加人员。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大兴安岭地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60万元,其中主要包括:办公费6.5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8.84万元、邮电费10.8万元、取暖费16.5万元、差旅费62.5万元、维修(护)费3.3万元、租赁费0.17万元、会议费1.44万元、培训费0.57万元、劳务费0.07万元、工会经费11.28万元、福利费7.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8万元、其他交通费24.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7.33万元,增长203.7%。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三县四区(加格达奇区生态局、漠河市生态局、塔河县生态局、呼玛县生态局)经费统一合并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中,人员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9年2号)要求,2020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9 万元.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月,大兴安岭地区单位共有房屋158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66平方米,业务用房1314平方米。共有车辆5台,其中:厅级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台,其他车辆2台。共有专用类设备312台,价值910.5万元,其中:办公电脑、打印(复印)机等63 台(套),价值36.9万元;专用设备包括办公桌椅、沙发、茶几、家具等51台(套),价值10.8176万元。其他资产27个,价值193万元。2020年与2019年相比,资产增加额为5.6万元;现都在使用中。
十五、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根据行署财政局关于行署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凡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部门均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其中,年度部门预算中资金额度在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年度10万元(含)以上项目不足2个或无10万元(含)以上项目的部门,从与本部门履行职能密切相关、资金额度较大、资金用途相对单一、经济和社会效益易于定量描述的项目中自行选定,补充到2个项目;年度部门预算项目不足2个的部门纳入1个项目;年度无预算项目的部门,须提报经财政局主管业务科签字盖章的情况说明。
2019年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局已对符合绩效管理范围的部门预算项目2个,金额78.3万元,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 事业单位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 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 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 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十四、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十五、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六、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业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各级预算部门和事业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经费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涵盖预算经费支出的全过程,包括事前(预算申报阶段)评价、事中(预算执行阶段)评价和事后(预算完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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