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031 | 发布机构: | 地区行署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7-16 09:3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署办函〔2020〕20号 | 主题分类: | 重点信息 |
关键词: |
关于报送“劳动节”期间领导带班政务值班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直、中省直各单位:
鉴于我省“疫情”形势还比较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在“抗疫”工作和森林防火的紧要时期,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并落实政务值班及领导带班责任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等相关规定,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各单位政务值班联系人每天要密切关注“大兴安岭政务值班工作群”,及时传达省、地重要精神。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行署政务值班室将抽查假期值班情况。
请各单位于4月28日前,将劳动节期间领导带班、政务值班表报行署政务值班室;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xsdxal@163.com;报送内容包括值班表电子版、领导签字盖章的值班表扫描件。
联系人:林伟,联系电话:2731200、13846562883
附件:1.2020年县(市)、区“劳动节”期间领导带班、政务值班表
2.2020年地直、中省直“劳动节”期间领导带班、政务值班表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