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3-00040 | 发布机构: | 地区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公共资源配置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外围区块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 国土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要求,现将《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外围区块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17日起至3月30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2),并寄(送)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公示期内无异议,评估结果自2023年3月31日公开并生效,有效期一年。
通讯地址:加格达奇区朝阳路东五道街10号
联系单位: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165000
联系电话:0457-2115391
附件: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外围区块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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