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062 发布机构: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4-29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助企纾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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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 15:36:24 【字体: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2022年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的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省知识产权局要求,地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以保护地理标志商标、服务业商标、涉外商标和专利权为重点,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的违法行为,形成打击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行为的高压态势,保护商标权和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努力形成积极注册商标和专利、主动保护商标和专利的社会氛围,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晓秋  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局  长

副组长:张俊鹏  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周尊义  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相关业务科室和法规科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局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董永斌,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以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内容。集中打击严重侵权、群体性侵权等影响大的商标侵权行为和专利侵权行为,重点查处侵犯地理标志商标、老服务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商品。以保健食品、药品、儿童用品、服装鞋帽、家具建材、汽车配件、电子商品为重点商品。 

(三)重点区域。以电子商务、互联网、商品展销会、商场超市、专营店和各类批发部等商标侵权和专利侵权易发区域和影响较大的经营场所作为整治的重点区域。 

四、工作任务 

(一)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的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商标、专利监管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查处和曝光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案件。一是要集中力量对重点内容、重点商品、重点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检查中掌握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和专利侵权违法行为。二是与相关商标注册人、专利授权人、许可使用人、授权代理人等建立有效地联系,及时发现商标、专利侵权案源,受理投诉并依法进行处理,提高执法效率,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扩大社会宣传,发动广大公众举报商标、专利侵权行为,特别是要提高消费者商标、专利维权意识,引导公众对一些商品进货渠道不规范且价格、品质与该品牌存在明显不符等情况,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反映。同时,各单位要根据群众反映、举报的情况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四是广泛宣传商标法和专利法,对恶意或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应指导企业通过法律程序提出撤销该商标的注册请求,保证企业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严厉打击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长效机制,做到“打击之后不反弹”。一是建立执法协作和沟通协调机制。各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间的执法协作和与相关企业间的沟通协调,互通情况信息,探索创新维权打假新方式,切实提升打击商标、专利侵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机制。在打击商标、专利侵权执法过程中,对于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案件,要及时报告地局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提高对商标侵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三是推动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强化自律意识,督促和引导辖区企业建立诚信承诺公约,把不制假、不售假、不欺诈作为依法诚信基本守则,树立诚实守信良好风尚。 

五、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自2022年5月至9月结束,为期5个月。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宣传自查阶段(5月5日至5月25日)。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具体工作落实措施,并将方案传达部署到位;督促辖区各类市场主体按照方案要求自查自纠,切实履行经营者义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商标专用权保护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第二阶段:集中打击阶段(5月26日至9月5日)。在自查阶段过后,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打击,对重点内容、重点商品和重点区域中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 

第三阶段:总结汇报阶段(9月5日至9月10日)。各单位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并认真总结开展专项行动以来的工作成果,认真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六、有关要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专项行动是市、县局年内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并已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评内容。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的成效。 

(二)坚持依法办案,严肃办案纪律。各单位要严肃办案纪律,正确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依法、依程序查办案件,确保做到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按照“谁承办、谁录入、谁公示”原则,及时将办理的一般程序案件录入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做好相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三)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线索,依法进行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和专利侵权案件,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展板和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商标、专利法律法规以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对查处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可通过媒体曝光的方式,达到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经营者的目的。 

(五)做好信息反馈上报工作。各单位在专项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于每月5号前,报送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到dyb7208@163.com知识产权办公室邮箱,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地局报告。专项行动结束后,于9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工作图片、统计表等材料报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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