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jdw-2022-00009 | 发布机构: | 国家电网 |
发布日期: | 2022-04-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兴安电营销〔2022〕170号 | 主题分类: | 助企纾困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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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关于印发供电方案答复“不过夜”创新举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2020〕1479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打造国际领先电力营商环境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0〕842号)、《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水平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三年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黑电办〔2021〕85号)、《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水平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三年工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兴安电营销〔2021〕76号)以及《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关于印发落实《大兴安岭地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提升“获得电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关于印发落实《大兴安岭地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提升“获得电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安电办〔2022〕46号)精神,切实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提高大兴安岭供电公司办电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省公司、地区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大兴安岭地区客户用电工程项目,通过供电方案答复“不过夜”,最大限度压环节、减时间,全面打造高效率办电、高品质服务、高质量供电的电力营商环境,全方位助力大兴安岭地区经济高质效发展。
二、工作职责与分工
将供电方案答复“不过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考核目标,成立国网大兴安岭供电公司领导工作小组,由公司主管营销副总经理任组长,并成立工作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胡清波 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副组长:李新辉 副总经济师
成 员:营销部、发展策划部、运维检修部、建设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物资部、信通公司、圣源公司、律凯公司、政企客户服务及用电检查中心、营销运营中心、各县(区)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等部门负责人。
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公司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研究决策公司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压减办电环节、时长工作重要事宜,督导各部门、各单位供电方案答复“不过夜”服务各项工作部署。
(二)工作小组
主 任:魏新宇 营销部主任
副主任:曲瑞梅 营销部副主任
成 员:营销部、发展策划部、运维检修部、建设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物资部、信通公司、圣源公司、律凯公司、政企客户服务及用电检查中心、营销运营中心、各县(区)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专业管理人员。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组织公司供电方案答复“不过夜”服务工作的推进实施;负责相关服务工作的督导、落实、考核,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对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后报领导小组决策。
三、重点工作内容
政企用户服务及用电检查中心负责大兴安岭供电区域范围内,10kV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新装、增容业务,由政企用户服务及用电检查中心负责受理并答复用户。发展策划部、运维检修部、调控中心、信息通信分公司、营销运营中心、属地供电公司应各设1人配合政企中心开展现场勘查、编制供电方案等相关工作,出具部门意见,实现供电方案答复“不过夜”。其他属地供电公司负责所辖供电区域范围内,10kV及以下高压新装、增容等业务,由属地供电公司负责受理、现场勘查并当日答复用户,实现供电方案答复“不过夜”。具体要求如下:
1.变电站主变负荷及配网设施供电负荷在可接入范围内,可由受理单位组织现场勘查后当日答复供电方案。涉及10千伏拉手线路时,原则上不允许接入或增加负荷,若需增加负荷或接入,现场勘查时必须经运维检修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同意后,方可答复供电方案,做到供电方案答复“不过夜”。
2.超出配网设施供电负荷接入范围,但可通过业扩项目包进行改建的,由受理单位组织现场勘查,会同营销部、发展策划部、运维检修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确定供电方案,做到供电方案答复“不过夜”。
3.超出变电站主变容量开放或在电网受限的情况下,由受理单位组织现场勘查,会同营销部、发展策划部、运维检修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进行协商,实施过渡方案,满足客户基本用电需求,并同步启动配电网升级改造工作,做到供电方案答复“不过夜”。
4.推行客户临时用电与正式用电同时办理,勘查后当日一并答复供电方案,做到供电方案答复“不过夜”。
5.低压新装、增容业务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现场勘查时直接答复供电方案并当场装表接电。对实行“零投资”的低压客户,取消向客户答复供电方案环节,直接启动配套电网工程建设程序,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现场一次完成装表送电。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供电方案答复“不过夜”作为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服务“阳光业扩”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成立组织机构和专项工作组,细化专业分工,明确落实措施,强化过程管控,推动此项措施落地生效。
(二)技术保障。推广“网上国网”APP,深化“办电e助手”功能应用,充分应用服务内容,利用办电业务全流程服务,实时跟踪业务办理,及时响应用户需求,形成全触点客户感知能力,实现流程、数据可视化,满足营销内部管理以及基层一线员工业务线上化工作需要。深化移动作业终端应用。重点工作牵头部门要建立跟踪反馈机制,定期收集问题和建议,及时完善整改。
(三)机制保障。健全业扩全流程监测体系,发挥业扩全流程管控平台和供电服务指挥中心作用,定期量化评估督办,对供电方案答复时长超过1个工作日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内部宣贯、绩效评价、表彰奖惩等方式,加强全员思想教育,让员工充分认识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供电方案答复“不过夜”工作要求。各供电公司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取得政策支持与帮助,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营业厅等发布公司供电方案答复“不过夜”服务创新举措,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二)加强学习,灵活运用。各供电公司、政企中心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对新举措的宣贯培训、部署实施,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对业务流程和现场容量开放情况的熟练掌握,对新举措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融会贯通。结合年度重点项目及百大项目情况,超前对接,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制定前期供电方案,为供电方案答复“不过夜”提供保障。
(三)强化督导,持续提升。各供电公司、政企中心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执行,加强专业协同,时刻关注方案落地情况,对供电方案答复超过1个工作日或未在勘查当天推送编制供电方案系统环节的情况要严格进行考核,定期对供电方案答复“不过夜”服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持续开展优化改进。公司将供电方案答复“不过夜”服务举措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考核目标,对政策未落实和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严肃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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