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138 发布机构: 地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8-26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涉企政策信息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时效: 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6 15:37:13 【字体:小 大】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