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4175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19-05-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涉企政策信息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所需材料
(一)《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
(二)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加油站(点)情况及经营的具体方案等;
(三)省级(或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规划确认文件或项目预核准文件;
(四)提交与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五)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有效期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省级(或被授权的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申请人投标和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
(八)加油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及相关部门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规划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投资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提供此证);消防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气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加油机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加油站建设竣工验收材料: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建设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九)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十)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十二)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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