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3804 | 发布机构: | 地区行署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4-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涉企政策信息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法律援助让企业插上腾飞的翅膀
“真的很感谢两级法院对我们企业的关怀和支持。”“没有法院对我们的帮助,我们企业不会那么快走出困境,发展到今天。”刚刚走进兴安矿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会议室内,记者就听到企业人员你一言我一语的表达着感激之情。
记者了解一番得知,原来这是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加区法院走进兴安矿业集团开展的共建活动,此刻正在召开座谈会,企业人员口中真诚感谢的正是两级法院的工作人员。
“我们企业能够快速走出困境,由低迷时的200名员工,发展为如今的800名员工,这一切都离不开法院对我们企业的支持,没有他们的支持,我们的资金不能回笼那么快。前些年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企业职工的待遇也上不来,发展举步为艰。还要感谢两级法院加大执法力度,使沉淀的资金得以盘活,为企业发展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兴安矿业集团总经理岳国庆告诉记者。
据介绍,前些年,由于全省经济下行的影响,煤炭市场处于低迷状态,不仅导致售价低,而且煤款也无法收回,导致外欠数额急剧增加,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经营发展,企业一度陷入困境。为使企业能够正常运转,人员也是一裁再裁。自我区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全国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召开后,全社会都形成了关心、爱护、支持民营企业的良好氛围,尤其是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加区法院积极营造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本着急企业之所急、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审判和执行思路,在法律框架内,依据法律规定,为企业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使企业实现了扭亏增盈。2018年上缴税金5300万元,让企业走出困境,进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
座谈会上,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瑞良代表地区法院与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公明淑共同签署了《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大兴安岭地区中小企业协会联系协作工作制度》。
张瑞良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法院将加强与企业协会的沟通和联络,找准法院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共同规范市场行为、防范市场风险,着力提高企业案件的执行质量和效率,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同时,也要竭尽全力的做企业的“贴心人”,尽快实现“企业打官司不求人”的法治环境。
有了这项制度以及法院对企业发展的支持,让企业家们吃了一颗“定心丸”,通过两级法院对企业的法律援助,必将为企业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信息来源:大兴安岭日报网 记者孙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