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042 发布机构: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2-08-17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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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餐饮等公共场所 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 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7 09:13:15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成员单位:

按照省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全省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74日全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地委行署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伊春市伊美区“7.5”瓶装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全区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大兴安岭地区燃气安全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住建局代章)

202276



 

 

 

全区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工作方案

 

近期,我省接连发生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7月5日凌晨3时26分,伊春市伊美区新欣街道办事处前进社区桃园小区2号东厢房楼一楼商户东坡包子铺发生瓶装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造成部分房屋倒塌、1人死亡、2人轻伤、2人失联的较大事故,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为认真落实7月4日全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精神,行署决定利用一周时间迅速开展全区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作为燃气安全“百日行动”的首要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燃气安全人命关天,涉及千家万户。党中央明确要求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燃气爆炸事故损失大、影响大,严重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燃气安全的决策部署,深化细化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坚决扛起确保燃气安全的政治责任,自觉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检查、深刻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把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作为全区燃气安全百日行动的重中之重,迅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确保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总体问题形势,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排查范围及排查整治重点

排查整治范围使用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轻烃液体燃料和醇基燃料的餐饮及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排查方式方法。县(市、区)在上半年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对餐饮行业等公共场所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排查自查,地区同步下沉驻点督导抽查。

排查整治内容。

1.排查整治管道燃气餐饮用户未安装更换报警切断装置、液化石油气用户未安装更换可燃气体报警,及安装更换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2.排查整治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风险隐患

3.排查整治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接“三通”等风险隐患。

4.排查整治违法违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假冒伪劣产品进入使用端等风险隐患

5.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违规向非自有气瓶、过期报废瓶充装违法违规经营、充装、运输、倒卖等风险隐患

6.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未按要求赋码建档和跟踪追溯管理,违规充装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和黑气瓶、黑燃气等风险隐患

(四)驻点督导内容。

1.查组织推进是否有力。看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否亲自安排部署,是否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和驻点督导方案,燃气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是否明确,督导检查是否落实并严格执行“双签字”制度。

2.隐患排查是否全面。看县(市、区)隐患排查是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使用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排查检查是否全覆盖、无死角,不落一户

3.查隐患风险是否消除。看县(市、区)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是否建立台账,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是否明确,能立即整改的是否做到立行立改,暂时无法整改的是否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实地抽查核查是否有台账外风险隐患,台账内隐患是否按时限消除。

4.查燃气执法是否到位。看执法部门是否对未安装燃气报警切断装置或报警器的餐饮场所依法处罚,是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停气处理,看执法典型案例是否曝光并及时进行警示教育。

5.查宣传引导是否广泛。看是否发动街道、社区进行入户宣传提醒,是否在当地主流媒体及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燃气安全宣传内容,是否普及公共场所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查此文件要求的其他事项是否落实。

三、时间安排和督查分工

此次餐饮等公共场所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实行行署统一组织、(市、区)党委政府牵头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从7月6日至13日逐级下沉驻点督导,以治标推动治本,以短期突击行动为治理长期问题赢得时间、创造条件。地区专班成员单位拟分7个督查组驻7个(市、区)督导,住建(城管)、应急、市场、商务、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主动担当、合力推进。7个地级驻点督导组、7市、区)燃气专班,每日将督导和排查整治情况报地区燃气专班办公室。地区督查组具体分工为:

第一督查组督查加格达奇区

驻点包片单位:地区住建局

驻点包片领导:王延峰 地区住建局副局长

驻点工作人员:李成志 地区住建局城乡科科长

              钱  鹏 地区住建局城乡科副科长

第二督查组督查漠河市

驻点包片单位:地区应急

驻点包片领导:徐志强  地区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

驻点工作人员:高明喜  地区应急局工贸危化科科长

 王开琳 地区应急局工贸危化科科员

第三督查组督查塔河县

驻点包片单位:地区商务局

驻点包片领导:刘利民 地区商务局副局长

驻点工作人员:李晓刚 地区商务局一级主任科员  

孙宏达  地区商务局一级主任科员

第四督查组督查呼玛县

驻点包片单位:地区市场监管

驻点包片领导:吴忠玉 地区市场监管局一级调研员

驻点工作人员:孔凡伟 地区市场监管局特设科科长

程宏志 地区市场监管局一级主任科员

第五督查组督查松岭区

    驻点包片单位:地区公安局

驻点包片领导:刘亚友 地区公安局副处级督查专员

驻点工作人员:于文明 地区公安局一级警长

沈铁峰 地区公安局警卫队政委

第六督查组督查新林区

驻点包片单位: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驻点包片领导:赵  波  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驻点工作人员:王伟伟  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副科长

洪  晔  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副科长

第七督查组督查呼中区

    驻点包片单位:地区交通局

驻点包片领导:马利群  地区交通局副局长

驻点工作人员:明  畅  地区交通局安全运输科副科长

王子豪 地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科员

请各县(市、区)燃气专班办公室收到通知后,主动联系驻地督导组成员,做好工作对接!

四、工作要求

(一)明晰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住建部等6部委《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燃气主管部门(住建、城管)要依法实施燃气经营许可,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瓶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实施气瓶充装许可,负责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商务部门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监管应急管理部门对液化石油气生产过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整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卫健、民政、旅游等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二)严格执行“双签字”制度。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出面、亲自部署,主管领导亲力亲为、统筹推进,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按职责推进落实,要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落靠燃气企业主体责任。继续实行地县两级督导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党委、政府、监管部门、行业部门和企业“双签字”制度,地区驻点督查组要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和督查组组长负责制,排查整、督查督办、责任追溯、追责问责贯穿排查整治工作始终。

(三)加快隐患问题整改。各地要对餐饮用户安装更换可燃气体报警切断装置情况全覆盖地毯式再排查,特别是要加大对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用户的排查整治力度,依法依规强制推行餐饮用户全部安装更换报警切断装置或可燃气体报警器,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情节严重给予停业处理。对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用户的引入管、立管、燃气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等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对已排查的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建立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清零机制(市、区)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市、区)要下决心改变执法“宽松软”问题,住建(城管)、市场监管、商务、公安、交通、消防等执法部门,要敢于较真碰硬、从严执法、联合执法,对非法经营的燃气企业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上限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燃气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依法查处、上限处罚。要用好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制度,严格执行新刑法修正案有关规定,对于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及时公布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各县(市、区)要落实好部门执法责任,强化执法震慑,重点打击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和非法充装、储存、运输、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

(五)严肃追责问责。燃气事故“零容忍”,实行事故处理、原因查明、责任追究“三同步”。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及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的燃气伤亡事故,各地要认真组织调查,对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提级办理,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调查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要把隐患当做事故来对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地区燃气专班办公室联系人:李成志钱鹏

电子邮箱:cxjsk2129196@163.com

联系电话:0457-2129196

 

附件:大兴安岭地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检查表

20220817092026942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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