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1-00040 | 发布机构: | 地区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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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大兴安岭地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与预算数对比增减变化说明
二、部门决算与上年决算数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及变化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大兴安岭地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隶属大兴安岭地区交通运输局,位于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林海路331号,公益一类,按照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共交通、交通物流、场站建设、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机动车维修与检测等道路运输行业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承担重点运营车辆动态监控、驾培行业信息平台运行维护、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港口物流、船舶运输、水路运输统计分析,水运科研教育等公益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业编制37人。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9个,具体为:综合办公室、资金科、道路运输科、水路运输科、铁路民航科、应急办公室、运输统计科、技术科、驾驶员培训办公室,均为副科级。
三、人员构成
大兴安岭地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总编制人数为37人,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其中:副处级领导职数1职,正科级领导职数3职,副科长职数9职,科员22人,工勤编2人。
本单位实有人数43人,其中:在职职工25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与预算数对比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499.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91万元,事业收入及教育收费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03.8万元,同比减少3.89万元;减幅0.77%,主要原因是预算职业年单位部分未统一上缴、在职养老保险以及统筹外退休费缴纳减少。
2020年度部门决算支出合计499.91万元,基本支出454.18万元,项目支出45.7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03.8万元,增减3.89万元;减幅0.77%,主要原因是预算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未统一上缴、在职养老保险以及统筹外退休费缴纳减少。
二、部门决算与上年决算数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20年度决算收入总额499.91万元,2019年度决算总收入465.24万元,同比增长34.67万元,增幅7.45%;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补缴职业年金。其中: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99.91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65.24万元,同比增加7.45%。
(二)支出情况
2020年度决算支出总额499.91万元,2019年度决算总支出447.53万元,比上年部门决算支出增加52.38万元,增幅11.7%。
本年基本支出454.18万元,上年425.16万元,增加29.02万元,比上年增加6.8%;其中:(1)人员经费支出431.51万元,上年396.15万元,比上年增加8.9%,原因是人员增资;(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67万元,上年29万元,比上年减少21.8%,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压缩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45.74万元,上年52.37万元,比上年减少12.66%,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取消了运输市场监管等职能。
按支出功能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6.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68万元;医疗保障支出20.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用于公用方面的支出)28.53万元。2020年度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7万元,其中:办公费1.41万元,水电费1.18万元、邮电费0.98元、差旅费2.49万元、培训费0.08万元、福利费2.86万元、工会经费3.52万元、维修(护)费0.79万元、取暖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2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度决算数与2020年度预算数相比较减少5.86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减5.86万元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度决算数与2019年度决算数相比较减少6.3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压缩经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7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个,人数为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1.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2台。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人数为0人。
“三公”经费2020年度决算数与2020年度预算数相比减少1.16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三公”经费2020年度决算数与2019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1.16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国有资产年初总额1,993.2万元。其中:房屋1,840.4万元、车辆24.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下同)128.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2020年国有资产年末总额589.3万元,其中:房屋467.6万元、车辆24.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7.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本年减少国有资产1,403.9万元,包括房屋建筑物及电梯等转移至机关事务管理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路抢险;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我区未开展分级项目,共涉及资金45.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单位对2020年度“办公用房取暖费”、“运管机构业务经费”、等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45.74万元,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从评价情况来看:
(1)办公用房取暖费项目:该项目支出是延续项目,资金全部由财政预算一次性安排总金额19.77万元,属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取暖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超出基本预算的自用办公楼和部分出租房的取暖费。
(2)运管机构业务经费项目:该项目支出是延续项目,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预算一次性安排总金额23.38万元,属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3)办案补助费用:该项目支出是新增项目2.59万元,属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45.74万元,执行数为45.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照年初核定的取暖面积,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与供热单位再次核对,按照应承担的面积及缴费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了取暖费。二是专项用于运输市场监管、源头治理超载超限、信访维稳等专项业务中的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等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支出制度予以支付,维护了运输市场的稳定。三是维护运输事业工作正常运转,提升交通运输管理社会影响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定额公用支出。一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等基本支出;二是定额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交通费、福利费、定额接待费等。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补助)、财政专户资金、政府性基金收入:财政拨款收入(补助)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包括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非税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财政专户资金指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转下年: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 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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