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65 | 发布机构: | 地区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其它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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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读政策谋求惠企 交流合作共商促进
为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着力创新主体培育,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9月30日,地区科技局和地区税务局共同交流研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确保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做好惠企利民服务,全力把政策优势转化为我区科技发展优势。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今年国家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所称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执行。
接下来,地区科技局将持续解读惠企政策,全方位、多角度帮助科技型企业及时了解国家、省助力企业发展的新举措、新动向,同时聚焦企业发展需求,通过多种方式,多措并举帮助科技型企业更好地了解和熟悉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精准对接惠企政策措施,共同促进我区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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