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3-00011 | 发布机构: | 地区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其它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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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科技局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月10日上午,地区科技局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地区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新立主持会议并讲话。地纪委监委派驻地区科技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彦伟出席会议并就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地区科技局全体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地委书记徐向国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地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郭晓峰同志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业会议的讲话,中共大兴安岭地委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并安排部署2023年地区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范新立指出,过去的一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值得充分肯定的。2023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精神,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进一步加大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要努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科技发展环境。
范新立强调,要抓好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严格落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要持续抓好学习教育,补足精神之钙;要持续抓好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履职尽责抓好科技创新工作;要抓好巡察整改,切实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按照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擘画的宏伟蓝图,为建设现代化新兴安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刘彦伟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适应管党治党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实党的纪律建设,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沿着党的二十大指引的正确方向,奋力谱写“勤廉兴安”建设新篇章。
会前,参会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亮剑正清风》,会后全局党员干部签署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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