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000-0000 | 发布机构: | 物价局 |
发布日期: | 2017-08-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其它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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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关于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价联〔2017〕19号
省体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继续执行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的函》(黑体函〔2017〕94号)收悉。根据《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有关规定,依照职业技能鉴定费项目,经研究,现将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费。包括理论考核费、技能考核费。
二、收费单位: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黑龙江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三、收费对象:申请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
四、收费标准: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费标准见附件。
五、体育行业特有工种中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具体划分为一般类、复杂类、特殊类。
(一)一般类:包括羽毛球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
(二)复杂类:包括网球、健美操等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特殊类:包括滑雪、游泳、跆拳道、武术、健身教练等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
六、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费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3号)规定缴入省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缴库时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03类“非税收入”04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9项“体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9目“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费”。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通过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七、收费单位要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要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时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2年6月30日。到期如需继续收费,请于期满前两个月提出申请。
附件:黑龙江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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