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7-02018 | 发布机构: | 计算机网络中心 |
发布日期: | 2017-03-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预算公开 |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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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行署本级关于公开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大兴安岭行署本级2016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05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5442亿元,专项债务3.5100亿元),比上年新增债务限额0.65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0.6542亿元,专项债务0亿元)。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大兴安岭行署本级债务限额即省政府核定的限额(行署本级不含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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