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1-00018 | 发布机构: |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促进就业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加格达奇车务段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加格达奇车务段:
各县(市)、区要在贯彻落实省人社厅明电〔2020〕4号有关规定的同时,按照“建立‘点对点’服务机制”的要求,建立由人社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铁路运输部门组成的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协调机制,要明确职责和分工,统筹抓好农民工返岗复工各项保障服务工作。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次日起,于每日15:00时前向地区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协调小组办公室(地区人社局)报送“点对点”服务保障情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杜亚男
电 子 邮 箱:147618515@qq.com
附件:1、地级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协调小组人员组成与职责分工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中铁哈尔滨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黑人社部明电〔2020〕4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 卫生健康委、国家铁路集团公司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4号)
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
大兴安岭地区交通运输局 大兴安岭地区卫生健康委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加格达奇车务段
2020年2月26日
附件1
地级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
协调小组人员组成与职责分工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对用工集中地区和集中企业提供“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保障,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特成立地级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协调小组。
一、协调小组
组 长:付学军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佟晓光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利琪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于沿革 地区交通运输局调研员
梁凤英 地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张其宇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加格达奇车务段副段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地区人社局副局长佟晓光同志兼任。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用工对接组、运输保障组、医疗防疫组、应急处置组5个工作组,各组组长由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牵头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职责分工
(一)综合组
组 长:金义中 地区就业局局长
成 员:李庆峰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杨 辉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科科长
联络员:杜亚男 地区就业局农民工科科员
职 责: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和
县(市)、区的沟通协调、综合性政策文稿的起草审核、相关会议的组织筹备,以及典型经验做法宣传等工作。
(二)用工对接组
组 长:高志平 地区就业局副局长
成 员:曲国强 地区劳动保障信息中心主任
叶龙梅 地区就业局劳动力市场科科长
贾俊龙 地区就业局劳动力市场科科员
职 责:负责各地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情况汇总,向人社部报送相关信息,向各地提供省内跨市地和省外用工信息,向运输保障组提供团体复工运输保险需求。
(三)运输保障组
组 长:安 伟 地区交通运输局安全运输科科长
成 员:马长林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加格达奇车务段客运科科长
职 责:为目的地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工提供“点对
点”安全运输服务。
(四)医疗防疫组
组 长:梁玉新 地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段春杰 地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科长
高红梅 地区卫生健康委疾控科科长
职 责:负责指导各地做好农民工行前健康检查、返岗过程中的疫情防控。
(五)应急处置组
组 长:于亚臣 地区公安交警支队政委
成 员:陈曦彤 地区公安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
职 责:负责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工作,
做好“点对点”包车的道路通行保障和交通安全管理,对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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