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0-05968 发布机构: 塔河县
发布日期: 2020-11-24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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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林业局举办《森林法》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知识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0-11-24 08:58: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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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新《森林法》,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管林、依法兴林的工作水平和本领,11月19日,塔河林业局举办《森林法》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知识专题讲座。邀请国家林草局驻大兴安岭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资源处处长王喜东作专题辅导。塔河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司勇主持会议并讲话,林业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于敏,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齐毅,驻塔资源监督办副主任宋延辉出席专题讲座。各管护区党政负责人、分管资源副主任、技术员,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聆听了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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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喜东在讲座中,从为什么要推进国有林区改革、修订《森林法》的特点、林地林权管理、违法开垦、工程占地、林木采伐、兴安杜鹃保护、森林抚育、林下经济开发、湿地保护管理、野生药材保护利用、林木种子管理、野生动物保护、防火隔离带建设等方面内容。详实丰富、深入浅出。从林区职工的实际出发,以生动的案例、事例入手,详细讲解了关系林业局切身利益的林权、森林经营管理、保护等方面的基本法律制度,对大家容易弄错、混淆的概念、认识,进行了纠正。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林区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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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举措组织实施。要深刻认识《森林法》对于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森林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要系统组织培训,准确把握新法精神。要把《森林法》作为全局干部职工普法、法治教育培训的重点,多途径广角进行教育培训,学懂、弄通、悟透新《森林法》精神,用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要找准职责定位,提升资源监管效能。各部门要结合新《森林法》实施,进一步改进森林资源监管方式,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合理运用监管手段,坚决有效抓好资源管理,坚定不移加强生态保护,为建设祖国北疆绿色屏障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奋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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