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18-03455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18-12-04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重大项目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时效: 行署发改委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低碳试点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12-04 09:43:15 【字体:小 大】 大兴安岭地区2012年被正式批准为“第二批国家低碳试点城市”。近日,行署发改委协调相关部门从温室气体排放目标、林业碳汇、森林后备资源培育、自然保护区建设、农业发展、低碳产业发展等方面对2018年低碳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总结,并上报省发改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