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014 发布机构: 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2-04-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2022〕1号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关键词: 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的通知
时效: 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4 14:42:40 【字体:

全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对口专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大办发〔2022〕4号)要求,推动全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将《大兴安岭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大兴安岭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组织机构》《大兴安岭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工作机制》《大兴安岭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对县(市、区)对口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评细则》《大兴安岭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重点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推进落实。 

附件:1.大兴安岭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大兴安岭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组织机构

3.大兴安岭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工作机制

4.大兴安岭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对县(市、区)对口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评细则

5.大兴安岭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重点任务台账

                                    大兴安岭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

                                                 地区工信局(代  章)

                                                         2022年4月14日

 

附件1

                                             大兴安岭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在全区开展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惠企利民政策落实落靠、产业链产业集群指数加速优化提升,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围绕加力实施工业振兴战略,对标先进,深化“放管服”改革,秉承“关爱企业、服务群众”的宗旨,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惠企利民的政策措施,以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落实领导包联企业制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持续提升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指数为发力点,深入开展产业生态营造,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为工业振兴提供强有力支撑,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大兴安岭地区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

二、工作目标

(一)落实惠企政策方面。以解决惠企利民政策落实不精准、兑现不便捷、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为导向,在梳理现行有效惠企政策基础上,持续加大惠企利民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强力推进惠企政策精准对接、优化兑现环节,加力实施“免申即享”,进一步提高优惠政策知晓度、享受政策便利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确保惠企政策执行到位、落地见效,激发市场活力。

(二)产业链产业集群方面。对标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持续深入开展产业生态营造,加快打造特色产业链,提升产业集群集聚效应指数,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推进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创新平台取得突破。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惠企政策方面

1.全面梳理发布惠企利民政策。对本地区本部门现行有效的惠企利民政策全面梳理,结合政策制定兑现事项清单或办事指南,后附联系人、联系方式,便于公众随时咨询,做到各成员单位对本单位政策100%进行梳理。通过官方网站和公众号等有效途径开辟专栏发布,为公众知晓。(工信局、发改委、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金融局、科技局、文旅局、财政局、绿产局、人社局、税务局)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覆盖全区的政策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对政策信息推送、培训辅导等专题活动的开展,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解读效果。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开辟更为有效的宣传途径,进一步提高政策公众知晓度。[工信局、发改委、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金融局、科技局、文旅局、财政局、绿产局、人社局、税务局,各县(市、区)对口专班]

3.开展点对点政策服务。建立地县领导包联企业机制,对市场主体进行网格化服务,做到企业创新孵化时必访、经营困难时必访、登记纳统时必访、战略调整时必访、增资扩产时必访、筹备上市时必访,深入企业解决政策落实问题。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服务,帮助企业在政策上答疑解惑、精准指导。专班各成员单位全年深入重点服务对象(企业)开展政策服务活动10次以上,针对企业政策需求给予有效服务。[工信局、发改委、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金融局、科技局、文旅局、财政局、绿产局、人社局、税务局,各县(市、区)对口专班]

4.简化政策兑现流程。减少政策审批环节和手续,缩短兑现时间,减免相关费用。鼓励采取网上办、平台办、手机办等不见面兑现方式,提高政策兑现便利度。[工信局、发改委、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金融局、科技局、文旅局、财政局、绿产局、人社局、税务局,各县(市、区)对口专班]

5.推进更多政策“免申即享”。各成员单位梳理“免申即享”政策清单,推进各成员单位涉企资金类政策“免申即享”,实现年度“免申即享”惠企利民政策比重有增长。(工信局、发改委、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金融局、科技局、文旅局、财政局、绿产局、人社局、税务局)

6.征集惠企政策服务需求。开展惠企政策落实调查问卷,做好政策服务需求的收集整理。依托中小企业微信群等途径,收集惠企政策落实问题线索。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后,及时向责任主体单位交办解决。[工信局、发改委、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金融局、科技局、文旅局、财政局、绿产局、人社局、税务局,各县(市、区)对口专班]

7.加强政策落实效果跟踪回访。各成员单位在兑现政策后,对具体服务对象适时回访,掌握服务对象对政策兑现情况的意见,重点了解企业政策体验和感受。[地区政策集成专班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对口专班]

8.开展惠企政策落实专项督导。重点解决政策落实不精准、兑现不便捷、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建立地区惠企政策落实督导台账。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点对点跟踪督导,强化各涉企单位惠企利民政策落实情况考评,确保提升惠企利民政策便捷兑现成效。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惠企利民政策视察、调查研究,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信局、营商局、人大工委、政协工委牵头,专班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产业链产业集群方面

1.建立全区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组织研究机构、专家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我区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评价体系。(工信局)

2.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一是摸清全区及产业链产业集群底数,分县(市、区)建立产业链产业集群及企业清单和工作台账。[工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绿产局,各县(市、区)对口专班]

二是研究确定考核指标、权重及评分标准。(地区工信局)

三是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明确成员单位任务分工,月调度、季评价、年考核。[工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绿产局,各县(市、区)对口专班]

3.加大产业链招商工作力度。围绕工业振兴确定的重点产业链,完善产业招商地图,组织各县(市、区)及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开展精准招商,梳理招商线索,促进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建设。[商务局、工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绿产局,各县(市、区)对口专班]

4.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协同创新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梳理全区各类平台基本情况,按照省科技厅具体要求,组织企业线上申请备案、填写年度报告。[科技局,各县(市、区)对口专班]

5.加快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提升园区配套服务能力。围绕园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要素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开展企业办事便利度、服务满意度调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按月跟踪整改情况。[商务局,各县(市、区)对口专班]

6.壮大园区发展规模,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瞄准签约、新建、在建、投产、转企入规等五类项目,建立任务清单、工作台账,开展月跟踪、季调度,推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入规。[商务局,各县(市、区)对口专班]

四、工作体系

(一)严格落实“四个体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要求,充分发挥工作专班推进有效落实作用,建立专班工作体系。组长由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行署副专员担任,副组长由地区工信局主要领导担任,落实惠企政策产业链产业集群方面成员单位由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担任。(详见附件:大兴安岭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组织机构)。各县(市、区)要参照成立对口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专项行动。

(二)建立联系督导机制。专班办公室设在地区工信局,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地区工信局局长担任,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配置,总联络员由地区工信局综合科负责同志担任。落实惠企政策任务小组由地区工信局中小企业科负责同志联系,产业链产业集群任务小组由地区工信局规划投资与对外合作科负责同志联系。

1.每月26日前,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专班向2个任务小组牵头单位报送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步工作计划及相关工作动态。

2.2个任务小组负责调度督办推进,每月按时召开工作推进调度会议,一般在每月最后一周召开,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汇报、梳理问题,统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难点,形成会议纪要,并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预警提示。

3.每月28日前,2个任务小组牵头单位汇总后报送专班办;每月30日前,专班办汇总报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惠企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送本季度工作情况。

4.专班采取“四不两直”不定期现场检查或抽查暗访方式开展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年度12月中旬,专班将专题听取2个任务小组工作完成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惠企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对口专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当作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任务落实落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任务目标、压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定期听情况察实情,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措施到位、推动有力。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对口专班要坚持高标准起步,不断对标对表学习区外先进经验做法,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困难和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落实工作任务,协同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专班要逐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工作成果,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切实做到目标任务“清单化”、关键指标“表格化”、进度管理“台账化”,确保专项行动2项具体任务真正落地见效。要明确时间表,抢前抓早迅速落实,在6月中旬前要取得实质性工作进展,11月中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年度前确保实现各项目标,并争取工作有创新、效果有突破。

(三)加大督导问责。专班年底前通过惠企利民政策、产业链产业集群2项任务具体目标完成情况验收专项行动工作质效。工作推进中,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强总结宣传,对典型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及时推广复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效应。

惠企利民政策任务小组联系人:马杰;联系电话:2710524,13845708887。

产业链产业集群任务小组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2710526,13845738260。

          专班办总联络员:李哲生;联系电话:2710528,15904576125。

附件2

                      大兴安岭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组织机构



一、工作专班组织机构

     组  长:孙旭东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范新立  地区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  孙喜国  地区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杨晓秋  地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商兆海  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广海  地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朱  莉  地区金融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新宇  地区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潘  滨  地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  影  地区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志军  地区人大工委处长

陈  涛  地区政协工委办公室主任

马忠连  地区工信局副局长

李玉岭  地区工信局三级调研员

李玉华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朱自强  地区营商局党组副书记

徐  辉  地区税务局副局长

李建会  地区绿产局三级调研员

二、办公室组成

         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地区工信局,承担专班日常工作。

         办 公 室主任:范新立  地区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刘富瑶  地区工信局副局长

马忠连  地区工信局副局长

李玉岭  地区工信局三级调研员

         办 公 室成员:李哲生、马杰、王勇


 附件3

                                        大兴安岭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按照“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要求,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责任体系

第一条  成立工作专班组织机构(详见附件1),组长由分管工信工作的行署副专员担任,副组长由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惠企利民政策方面成员单位由工信局、发改委、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金融局、科技局、文旅局、财政局、绿产局、人社局、税务局、营商局、人大工委、政协工委等部门领导担任;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方面成员单位由工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绿产局、商务局、科技局等部门领导担任。

第二条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详见附件1),由地区工信局组织精干力量承担专班日常工作。总联络员由地区工信局综合科负责同志担任。为确保快速沟通、信息直达、协调顺畅,惠企利民政策任务小组由地区工信局中小企业科负责同志联系、调度、汇总;产业链产业集群任务小组由地区工信局规划投资与对外合作科负责同志联系、调度、汇总。

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第三条  工作专班建立重点任务分解表,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机制,作为调度、考评、督办、问责工作的重要依据。各责任单位要将重点任务按照可量化可考核可验证可评估标准,逐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工作成果,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做到目标任务“清单化”、关键指标“表格化”、进度管理“台账化”。

第四条  惠企利民政策任务小组、产业链产业集群任务小组应分别与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专班建立会商督办机制,协调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掌握工作进展,研判工作态势。2个任务小组牵头单位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调度会商会议,一般在每月最后一周召开,听取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专班本月工作汇报、问题梳理,并形成会议纪要报告专班组长。对发现的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预警提示。2个任务小组牵头单位与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专班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络,确保第一时间信息对称。

第五条  每月26日前,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专班向2个任务小组牵头单位报送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步工作计划及相关工作动态;每月28日前,经2个任务小组牵头单位汇总后报送专班办;每月30日前,专班办汇总并经专班负责同志审定,报送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惠企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每月30日前,专班办汇总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惠企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专班在推进工作中发现好典型、好做法可随时向2个任务小组牵头单位报送。

工作专班采取“四不两直”不定期现场检查或抽查暗访方式开展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12月中旬,工作专班将专题听取2个任务小组工作完成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惠企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

三、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第六条  建立季度通报机制。工作专班按季度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擂台赛”活动。每季度末,2项任务考评分别由2个任务小组牵头单位组织开展,并将考评结果报送专班办。专班办于次季首月1日前将考评结果报送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惠企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

第七条  建立月度考评制度。工作专班负责考核评价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专班工作质效,由2个任务小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新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工作部署、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及运行等方面进行考评。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专班于每月25日前,分别向2个任务小组牵头单位报送当月自查报告;经2个任务小组牵头单位汇总形成分管具体任务自查报告后报送专班办。每月30日前,专班办汇总本月专班总体工作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后,报送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惠企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

四、建立督导问责制度

第八条  建立督办提示机制。工作专班负责督办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专班工作进展。2个任务小组牵头单位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统计各项重点任务完成时限, 每月研判任务推进态势,按月通报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开展序时分析,“晾晒”工作成效,及时向有关责任单位、县(市、区)对口专班提出督办改进建议。同时,固化工作提示机制,实时开展预警提示、督办推动。

第九条  建立工作约谈机制。围绕地区领导重要批示、重点工作任务监测质效、日常考评发现问题、工作序时临近等方面内容,对经督办后仍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或者完成质效的,以及工作推进组织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专班办主任组织开展约谈提醒。

第十条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工作专班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不力影响工作进度质效的有关责任单位,对“擂台赛”成绩排名后两位的县(市、区)对口专班,由专班办主任进行约谈。出现《优化营商环境督导考评问责工作制度(试行)》规定情形的,依据责任追究制度具体条款执行。

本工作机制由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对口专班可参照本机制制定本区域内相应制度并执行。

附件4

          大兴安岭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对县(市、区)对口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评细则

 

为推进全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参照省《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对市(地)对口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办法》,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考评对象及考评方向

各县(市、区)政府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专项行动完成情况。

二、考评内容

(一)按照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县(市、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办法(暂行)》规定,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负责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展专项考评。

(二)按照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擂台赛活动方案(暂行)》要求,工作专班负责提供每季度考评结果(本季度三个月考评成绩之和)。

三、评分标准

专项行动两方面具体任务分别围绕专项行动任务台账完成质效、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动态调整目标任务等情况开展考评,按5:3:2权重确定分值。每个方面任务均按100分计算。惠企利民政策、产业链产业集群2项具体任务按照3:2权重折算。

(一)惠企利民政策方面

1.专项行动任务台账完成情况(50分)

(1)各县(市、区)建立相应工作专班、制定相关工作机制,结合地区工作专班重点工作分解任务,得20分。

(2)各县(市、区)建立领导包联企业机制,对市场主体进行网格化服务,做到“六必访”,深入企业进行服务,得15分。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服务,帮助企业在政策上答疑解惑、精准指导,得15分。

2.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情况(30分)

(1)深化“放管服”改革,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创新性改革新举措,减少政策审批环节和手续,缩短兑现时间,减免相关费用。鼓励采取网上办、平台办、手机办等不见面兑现方式,提高政策兑现便利度,得15分。

(2)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新制定“免申即享”政策的,得15分。

视实际情况可增减相关条目。

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地区新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工作部署,对于推动原有工作任务目标能够优化提升且调整工作目标任务并按计划组织落实(20分)。

4.对于出现延报、漏报现象的,视情节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报送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通报。

(二)产业链产业集群方面

1.专项行动任务台账完成情况(50分)

(1)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县(市、区)建立产业链产业集群及企业清单和工作台账(20分)。

(2)加快经济开发区建设,提升园区配套服务能力。围绕园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要素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开展企业办事便利度、服务满意度调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按月跟踪整改情况(15分)。

(3)壮大园区发展规模,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瞄准签约、新建、在建、投产、转企入规等五类项目,建立任务清单、工作台账,开展月跟踪、季调度,推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入规(15分)。

2.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情况(30分)

(1)深化“放管服”改革,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创新性改革新举措,得15分。

(2)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出台其他创新性改革新举措,得15分。

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地区新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工作部署,对于推动原有工作任务目标能够优化提升且调整工作目标任务并按计划组织落实(20分)。

4.对于出现延报、漏报现象的,视情节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报送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通报。

四、考评方式及时间安排

考评时间周期为2022年4月至12月。自查考评、抽查考评每月组织一次。

(一)自查考评。每月26日前,各县(市、区)对口专班将当月自查报告、工作台账报送工作专班2个任务小组。

(二)抽查考评。工作专班2个任务小组选择部分县(市、区)抽查验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五、综合评定及结果运用

各县(市、区)对口专班要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工作机制》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按月报送自查报告。专班办将依据考评内容和各县(市、区)自查报告开展考评,并结合抽查考评实地验证,综合考量2个任务小组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各县(市、区)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形成考评结果报工作专班领导审定后,报送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

本评价办法由大兴安岭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附件5:大兴安岭地区惠企利民政策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工作专班重点任务台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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