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15 | 发布机构: | 地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大教函〔2022〕15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转发《2024年拟在黑龙江省招生普通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地直学校:
现将《2024年拟在黑龙江省招生普通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2024年拟在黑龙江省招生普通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教育局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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