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27 | 发布机构: | 地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大教函〔2022〕34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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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中小学校电子产品和通讯软件管理与使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现就进一步加强规范中小学校电子产品和通讯软件管理与使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做好手机管理
各地、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大教函〔2021〕25号)要求,加强手机管理,严禁学生私自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进入课堂。严禁教师携带手机进入课堂,严禁上课期间打电话,严禁用手机向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特别是严禁学校、教师通过“校讯通” 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让学生家长下载、转告、批改,变相加重学生家长负担。
二、严格规范“校讯通”等通讯软件管理
各地、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校讯通”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学生、家长及教职工自愿的原则,确保开通及退订业务自由,不得将办理家校沟通业务嵌入入学(入园)流程;严禁中小学、幼儿园或教职工利用短信服务类家校沟通平台取代教师家访、布置作业、发布通知等正常教学活动,确保未使用该平台的学生不受影响;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职工向通讯运营企业、其他商业机构和个人提供学生及学生家庭的任何信息,也不得代理、接受以商业为目的的任何学生服务项目。
三、严格控制电子产品教学使用时间
各地、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电子产品教学使用时间的工作提示》要求,学校教育要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如果开展线上教学,要严格控制在线授课时间,幼儿园不得开展线上教学。不得对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参加线上学习作统一硬性要求,由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中小学校每日线上开课节数小学不超过3节,初中不超过5节、高中不超过6节,每节不超过30分钟。要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增大休息间隔,保护学生视力。课间休息可安排音乐欣赏、体育锻炼和家庭劳动等活动。
四、严格控制读写时间
各地、中小学校和家长要注意指导学生控制读写时间,近距离用眼20分钟,要注意看20英尺(6米)外的远处物体20秒钟放松眼睛。小学生要控制持续阅读和书写的时间,低年级段小学生每次连续读写不超过20分钟,高年级段小学生每次连续读写不超过30分钟。中学生要控制持续阅读和书写的时间,每次连续读写尽量不超过40分钟。休息时应走出教室进行户外活动或远眺。
五、严格做好作业管理
各地、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作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大教函〔2021〕24号)要求,严控作业时间和作业总量,坚决做到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完成书面作业的总时间最多不超过60分钟。七、八年级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90分钟,九年级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2小时。要认真学习研究《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作业设计指导细则》(大教函〔2022〕12号),出台适合本地、本校实际的分年级分学科制定作业设计实施细则,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负工作。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电子产品给青少年儿童带来的重大影响,要提高重视程度,研究相关监管办法,制定相关约束机制,将电子产品管理与使用与近视防控、作业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紧密联系起来。要发挥中小学校“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把电子产品管理与使用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力求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工作,要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家长,让家长知晓电子产品和通讯软件使用与管理的相关要求,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和监督责任,家校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督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短信服务业务的监管,对使用不规范的学校及时进行排查清理,制定监管制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的正当权益。各中小学校要对班级教学开展经常性的巡查,检查教师是否按照要求控制课堂使用电子产品教学时间,检查教师布置作业总量情况等。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教育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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