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60 | 发布机构: | 地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大教函〔2022〕64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开展遴选推荐2022年老年大学示范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提升我区老年教育工作水平,加强老年大学服务社会能力,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遴选推荐2022年老年大学示范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对象
遴选推荐对象为各县(市)区老年大学和其他社区教育机构,往年老年大学示范校不参加本次遴选。
二、申报条件及数量
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遴选推荐1所符合《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老年(开放)大学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具有基本办学条件和经费支持,配有满足办学需求的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具有一定的办学规模,连续开展老年教育2年以上,在校生稳步增加;教学内容与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特色鲜明,管理制度健全;办学满意度较高,群众广泛认可,办学成效显著,在区域内能够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三、2022年老年大学示范校遴选评分参考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1. 组 织 管 理 15% | 1.1办学理念 | 1.1.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树德立人根本任务,实施积极老龄观,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
1.2组织领导 | 1.2.1学校有专门机构负责老年大学工作,有落实上级老年教育文件的措施。 | |
1.3运行机制 | 1.3.1服务基层,搭建区域老年教育机构,带动基层老年教育提质增效。 | |
1.3.2学校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加挂老年大学牌子。 | ||
1.4制度建设 | 1.4.1教育教学、教师、学员、招生、安全防范预案等各项制度完善,并落实到位。 | |
2. 办 学 条 件 25% | 2.1办学场所 | 2.1.1用于老年大学办学的建筑面积,区县级不少于1000㎡. |
2.1.2各类教室(区县级8个以上)、教学设备,满足教学需要。 | ||
2.1.3有特色的室内学习场所和学习体验基地。 | ||
2.2队伍建设 | 2.2.1管理人员(区县级5人以上)和教师(组建专兼职教师队伍)素质高,稳定,满足教学需要。 | |
2.2.2加强师德、师风、师能教育,组织并参加各类培训。 | ||
2.3经费保障 | 2.3.1老年教育教学投入稳步增长。 | |
2.3.2获得上级经费投入。 | ||
2.3.3建立多元的办学经费筹措机制。 | ||
3.办 学规模15% | 3.1招生 | 3.1.1近二年的招生人次持续增长,形成一定规模。 |
3.2学籍管理 | 3.2.1有完整的学籍档案。 | |
4. 教 育 教 学 25% | 4.1课程设置 | 4.1.1课程种类多,不断创新,与时俱进,满足老年人需求。 |
4.1.2有地方特色课程。 | ||
4.1.3学制合理,长短适宜,每学期教学周不少于12周。 | ||
4.2教学方式 | 4.2.1开展线上线下相交融的教学模式。 | |
4.2.2创新教学模式,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相融合(开展读书、讲座、研讨、参观、研学、志愿服务等多种教育活动)。 | ||
4.2.3有线上学习平台及学习资源。 | ||
4.3教学督导 | 4.3.1对教学文件、教学内容、教学过程进行评价。 | |
4.4课程资源 | 4.4.1开发优质数字化课程资源。 | |
4.4.2自编地方特色教材或读本。 | ||
5.特 色创 新6% | 5.1教育实践研究 | 5.1.1承担国家(省)老年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项目的研究。 |
5.2创建品牌 | 5.2.1打造老年教育品牌。 | |
6. 办 学 效 果 14% | 6.1取得成绩 | 6.1.1学校办学成果显著,在参加教育部(国开)、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组织的老年教育活动中获奖。 |
6.1.2学习人群的覆盖面逐年扩大,学习者的知识和能力得到提升,获得感和满意度逐年提高。 | ||
6.1.3学习成果按时录入黑龙江学分银行。 | ||
6.2舆论宣传 | 6.2.1在黑龙江社区教育网等媒体宣传老年教育典型案例、分享工作经验,交流工程成果,营造有利于老年教育发展的环境氛围。 | |
6.3社会活动 | 6.3.1组织学员参与学习成果展演。 | |
6.3.2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老年教育相关活动。 | ||
6.3.3承担省教育厅和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临时工作,汇总本地老年教育工作情况及数据。 |
四、工作程序
1.组织申报。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统筹本地的申报、遴选、推荐工作。组织申报学校填写《老年大学示范校申报报告》(表1),各地教育局填写《**县(市)区老年大学示范校遴选推荐表》(表2),报送地区教育局。
2.组织评议。地区教育局进行初评,遴选1-2所报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3.公布结果。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采取专家评审和量化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形成综合评审意见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发文公布老年大学示范校名单。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老年大学示范校申报报告》(表1)(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2.《**县(市)区老年大学示范校遴选推荐表》(表2)(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
请各地教育局于8月30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指定邮箱,纸质盖章版邮寄到地区教育局职成教科,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
邮箱:dxaljyj8403@163.com
地址:加格达奇区林海路地区教育局
联系人:王静,电话2123248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