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11 | 发布机构: | 地区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 | 2022-01-14 | 废止日期: | 2022-01-19 |
文 号: | 大署科字〔2022〕3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四个开发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分工,地区科技局负责指导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查自纠工作,清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发展、规模数量、科技资金使用等情况。
请加格达奇经济开发区、塔河经济开发区、漠河经济开发区、呼玛县对俄进出口工业园区服务中心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从园区规模现状、规划发展、科技资金使用三各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并以正式文出具,1月19日前报送至地区科技局505室。
联系人:洪妍
联系电话:15094618882
地区科技局
2022年1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