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3-00002 发布机构: 地区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22-12-19 废止日期: 2023-03-31
文 号: 大署科字【2022】46号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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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科技成果转化之冬攻坚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19 09:00:49 【字体: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焦发力,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冬季重点工作十大行动》,从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利用四个月时间,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之冬行动集中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到2023年3月底,科技成果供需精准对接机制基本健全,组织开展科技成果对接、发布、路演和科技政策宣讲服务活动4次,登记科技成果5项,科技项目储备库达到55项,搜集科技招商线索2条,填报科技成果信息1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500万元,建成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科技项目验收库。

二、工作任务

(一)归集发布科技成果。持续加强与省内高等院校的信息交流,围绕双寒、双碳、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组织开展科技成果对接、发布、路演和政策宣讲活动4次,推动省内高校优质科技成果在我区落地转化。指导财政投入科技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按照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鼓励非财政资金完成的科技成果参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相关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到2023年3月,完成科技成果登记5项,切实发挥科技成果登记作用,促进我区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建立大兴安岭地区科技项目储备库库,面向全区进一步征集项目进入到储备项目库中,做好科技计划项目库登记及更新工作,全面掌握我区科技计划项目情况,到2023年3月底,科技项目储备库达到55项。【牵头单位:地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地区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

(二)大力开展科技招商。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地域、重点企业开展精准对接,以上海等发达地区为重点区域,聚焦优质创新资源,针对高质量科技成果,对目标企业开展对接洽谈,以引进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技创新平台为主要目标,搜集科技招商线索2条。采取主动登门拜访洽谈,邀请企业到我区调研等方式推进线索落地,加快形成合作意向。【牵头单位:地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地区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

(三)用好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配合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通过征集科技型企业意见、拟定大兴安岭特色区域板块内容、全面梳理大兴安岭地区现有科技成果及成果需求,推进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大兴安岭子平台建设工作。面向企业、职业学院、农林科学院等单位,加强宣传推广工作,扩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知晓度,建立健全科技成果供需精准对接、产学研协同转化等机制,鼓励我区成果持有人在成果转化平台上完成科技成果信息填报,截止2023年3月,完成科技成果信息填报10项。【牵头单位:地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地区农林科学院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

(四)规范管理技术市场。

加强对技术市场的管理工作,围绕2家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制定2023年技术转移机构工作方案,发挥技术转移机构在技术市场中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速我区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激发技术市场活跃度。组织召开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培训会,大力宣传技术交易相关优惠政策,规范使用国家技术合同在线登记系统,指导企业规范签订技术交易合同,充分调动各类技术交易主体积极性,到2023年3月底,促进技术合同成交额1500万元。【牵头单位:地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地区财政局、地区税务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地区分管领导为组长,地区科技局局长为副组长,地区财政局、地区税务局、地区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大兴安岭农林科学院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科技成果转化之冬攻坚任务推进专班,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统筹推进,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宣传培训、政策落实,形成各部门协调统一的工作格局,为推动工作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科技成果转化之冬天攻坚行动工作,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地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相关部门的指导督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做好政策宣传引导。

(三)加强工作督导。牵头部门要结合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活动开展,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晾晒”工作成绩,严格落实工作提示机制、督办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之冬攻坚行动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四)加强任务支撑。牵头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及时汇总各单位落实情况,研究解决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能开展活动,明确工作目标、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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