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012 发布机构: 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22-03-31 废止日期:
文 号: 大粮发〔2022〕14号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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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关于印发《全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1 15:30:52 【字体:

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3月31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4月1日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2022年行署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部署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底线,用实际行动践行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面营造安全和谐社会环境,地区粮食局决定在全区粮食行业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现将《全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粮食局

                            2022年3月31日


全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部署,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新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紧盯重点粮食企业、企业重点场所和重点业务环节,严格落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更好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底线,用实际行动践行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区粮食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对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了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措施,即:一是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三是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四是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五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六是立即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七是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八是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九是切实加强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十是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十一是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十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十三是重奖激励安全生产举报,十四是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十五是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对号入座,结合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标对表检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企业在日常工作中对“十五条”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结合不同时段粮食重点业务环节进行检查

1、抓好粮食收购期间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对收购现场管理进行检查。看是否严格执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加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配备专职安全员,严格管理作业车辆,规范作业、加强秋粮收购全过程安全监管。二是对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进行检查。看是否完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作业审批流程和作业过程管理,加强风险辨识,健全管理台账。三是对作业过程中涉粉尘场所管理进行检查。看存在粉尘涉爆场所设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电气设备敷设不规范、涉爆场所未采用防爆设施、通风除尘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问题。

2、抓好春季防火安全检查。一是查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二是查看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三是查看火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控情况。四是查看消防队伍建设情况。五是查看电气线路防火安全情况。六是查看电气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电气焊工人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电气焊等情况。七是查看储粮库房和储粮仓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八是查看五级及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是否及时发布禁火命令,及时督促企业严格火电源管理。九是查看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抓好夏秋季节防汛工作检查。一是查看是否制定完善防汛、抢险等应急预案,组织好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扎实做好防汛物资检查保养,确保防汛物资能用、够用、好用,调用方便快捷。二是查看是否加大汛期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各类从业人员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三是查看是否落实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逐级明确和落实落靠工作职责,制定实施务实有效的应对方案和保障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四是查看是否及时清理排洪沟渠,结合周边地质变化情况对有灾害发生迹象的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加固或临时封闭等措施,并严格落实责任人、监测人。五是查看是否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突出加强汛期相关作业全过程管理,确保干部职工人身安全和库存粮食安全。

(三)对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1、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一是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查看是否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设立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二是查看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是否存在注重抓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安全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

2、检查企业分类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一是查看是否建立分类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二是查看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

3、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一是查看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包括粮食企业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工作推进工作、完成情况。二是查看是否熟悉应用本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各项安全生产规范标准,是否研究细化车间、班组、岗位检查等各项内容,对本单位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隐患排查整治。三是查看是否对存问题隐患进行认真整改,是否对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落实安全防范对策措施,是否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从严防范。

三、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地、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巡查、省局抽查的方式进行。粮食企业每周至少自查一次,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常态化检查、督促。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对经营量大的企业、问题多发的企业重点检查,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验收。省、地粮食局将按照“双随机”“四不两直”的方式组织督导抽查,重点检查各地、各企业自查、巡查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各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属企业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精准研判风险,细化工作措施,层层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实施。要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做好形势分析、预警提示等工作,全力推动各方责任落实。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属企业要及时研判本地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本地区、本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抓细节、查隐患、扫盲点、抓治理、深整改,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在重要业务环节、重要时间节点、极端天气前研判形势、提出对策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加快整改,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肃督导问责。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属企业要加强对本辖区、所属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进行抽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进行通报、约谈。对发生重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属企业大检查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4月11日前报地区粮食局产业发展与仓储科,每月30日前要报送当月工作情况。

联系人:郝天舒     电话:0457—6101736

邮  箱:dxallsjc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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