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020 发布机构: 地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1-28 废止日期:
文 号: 大署民﹝2022﹞2号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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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兴安岭地区民政服务机构春节、冬奥期间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8 06:20:35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春节、冬奥期间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要求及地委行署领导关于我区春节、冬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安全事故教训,做好民政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各安全问题的发生,特此通知。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牢牢守住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防线,全面开展“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民政服务构疫情防控,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为我国冬奥胜利举办贡献力量。

二、排查重点

(一)消防安全。看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 应资质,是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看机构是否依法 取得消防安全相关手续,是否按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看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是否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对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要保障设施完好有效;对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在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是否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材,并处于良好状态;是否制定消防演练、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且节日期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节日期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夜间巡查制度;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关闭状态;是否设立吸烟室,人员是否有在宿舍和公共场所吸烟现象等。

(二)用电安全。看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是否违 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合格的电器电线等,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未设置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等情况,是否定期组织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维护保养和检测,并做好记录;是否存在电动车、电动轮椅等电动设施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等情况,停放位置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品和其他杂物堆放,是否采取“飞线”、入屋等方式违规充电。            

(三)用气安全。看是否落实燃气安全相关规定,是否设

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定期维护保养燃气设施设备,是否正确使用燃气设施,是否私自拆、移、改动燃气装置,私自使用燃气热水器、取暖器和其他燃气器具;是否保持燃气设施清洁干净卫生,周围有无可燃物品和其他杂物堆放等。

(四)食品药品安全。看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是否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备案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人员,是否经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在养老院内开展服务的医生、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是否依法持证上岗,是否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食品、药品管理是否符合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五)特种设备安全。查看民政服务机构是否使用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是否按时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是否开展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是否按要求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

(六)疫情防控。看是否逐级建立民政服务领域疫情防控 方案、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养老机构是否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入其他民政服务机构人员是否安排专人实名登记并扫码测温,是否观察询问来访人员健康状况、旅居史并做好记录,是否定期对机构内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民政服务机构是否通风消毒,是否实行公筷制、分餐制;常态化佩戴口罩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开展疫情防控平急转换、培训演练、物资准备;是否定期对服务机构内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是否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快接”原则,推进新冠疫苗接种等。

(七)应急准备。看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传 染病、疫情防控、预防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是否定期组织演练并评估演练效果,及时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应急处置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等。

(八)服务秩序安全。看门卫室是否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和交接班;养老机构内是否存在虐老、欺老问题;是否密切关注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心理和精神状况,是否及时防范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出现极端事件;养老机构老年人能接触到的各种设备是否无尖角凸出部分,地面是否做防滑处理;老年人床头、使用的卫生间是否安装呼叫装置;是否建立出入、探视、请销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对自伤、伤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走失、烫伤、食物中毒等事件是否建立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

、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临近春节冬奥会,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抓好民政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紧迫性、责任感,以抓铁有痕的作风,又严又实的举措,把民政服务领域安全管理牢牢抓在手上,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深入分析研判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形势;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民政服务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疫情防控、自然灾害防范等方面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民政服务综合监管机制的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部门间警示提醒、会商研判,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整治实效。严格按照“党政同

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 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落靠地方安全生 产领导包保责任制,不能有遗漏,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行。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对民政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不认真、整治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的服务机构进行批评教育;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四)及时梳理总结,严格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严格做好 24 小时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同级政府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做到1小时内电话告知,2小时内书面告知,严禁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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