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98 | 发布机构: | 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日期: | 2022-11-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大林草〔2022〕116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和草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 《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和草原系统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及报送抽查实施细则和检查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参照《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系统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指引》,地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和草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和草原系统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和草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和草原系统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指引》
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