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098 发布机构: 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 2022-11-22 废止日期:
文 号: 大林草〔2022〕116号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时效:

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和草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 《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和草原系统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2 13:50:41 【字体:

各县(市、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及报送抽查实施细则和检查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参照《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系统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指引》,地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和草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和草原系统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和草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和草原系统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指引》

 

 

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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