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086 发布机构: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4-06 废止日期:
文 号: 大市监发〔2022〕33号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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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6 10:49:34 【字体: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区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提档升级,争先进位。按照《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下发行动方案要求,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各责任部门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优化营商环境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局、地区局各科室要深刻领会各级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主动作为,创新举措,全力解决对“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中“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创造发展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更加活跃、发展动力更加强劲,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围绕省、地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部署,紧扣省对口专班相关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牵头和责任部门职责和具体的任务措施,树牢“四个体系”思维,坚决贯彻“五细”要求,发扬“早快准严细实”作风,主动调高工作标尺、调快工作节奏,自我加压、抓紧行动,拿出“起跑即冲刺” 的工作干劲,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系统谋划、周密组织、建好台账、动态管理,做到职责明确, 分工明晰,责任到人,紧盯目标任务,压茬有序推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开展宣传报道,让社会各界、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了解掌握市场监管部门优化政务服务、扶持企业开办、服务民生、利企惠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在全系统叫响“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体现能力作风”的理念,促进形成“优化兴安营商环境,市场监管责无旁贷”的统一共识和行动自觉。集中宣传推介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努力营造服务大局优环境的良好氛围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6日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对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的促进作用, 认真抓好《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黑龙江省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大兴安岭地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推进落实,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更好地服务林区高质量发展,结合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按照省委“四个体系”要求,深入实施《大兴安岭“十四五”优化营商环境规划》,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锚定建设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目标,集聚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智慧力量,改革创新、跳起摸高、争先晋位,当好企业“服务员”,积极践行亲清政商关系,以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助推林区转型振兴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及落实措施

(一)提升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度。

目标:对标国际先进和国内一流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注销)流程,压减环节、材料、时间和费用。到2022年底,按照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等次,各县(市)区营商环境开办企业便利度实现提档晋位,进入优秀等次。重点任务:

1.优化企业开办流程。

措施:一是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制发实施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意见;二是将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纳入企业开办环节,与登记注册同步办理。三是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窗通办”,申请人“一窗”领取企业开办全部材料,推动各政务大厅免费刻制印章和邮寄办结的全部材料。四是压减登记注册(含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办理时限,确保在2个小时以内办结。五是压减公章刻制、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办理时限,实行并联办理,确保在2个小时以内办结。

2.大力推行“企业开办一件事。

措施:一是做好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事项与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线下的对接工作。二是建设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

办”平台,依托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三是借鉴试点地区经验,探索推行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是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五是依托黑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实现对市场主体统一身份认证,在开办各环节率先应用,并逐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范围。六是探索在全区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搭建企业电子印章管理系统,依托黑龙江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黑龙江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等系统,构建全区统一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制作、发放、使用服务体系。

3.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措施:一是依托黑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实现对市场主体统一身份认证,在开办各环节率先应用,并逐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范围。二是探索在全区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

4.持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措施:一是查找“证照分离”改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强化涉企信息归集,推动涉企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统一展示,逐月汇总归集信息情况。三是印发进一步做好“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将“证照分离”改革后符合条件的审批改为备案“仅预包装食品经营”等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畴。四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情况以及我区改革决定,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五是开展“证照分离”改革阶段性总结,配合做好国家评估工作。

5.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安排,复制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经验。

措施: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情况进行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研究提出解决对策。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落实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情况进行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解决对策。三是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指导登记机关进一步落实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推进放宽住所登记条件等登记注册便利化举措。

6.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安排,复制自贸试验区 “一业一证”先进经验。

措施: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办好一件事”流程进行情况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研究提出解决对策。二是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印发关于推进“办好一件事”工作的指导意见。

7.进一步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功能。

措施: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全区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二是研究持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区实际,研究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更新企业注销操作指引。

8.巩固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成果。

措施:一是举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培训班,对简易注销登记制度进行详细讲解。二是采用动漫小视频、宣传海报、新闻宣传多种方式,强化对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的政策解读。

9.研究实施市场监管领域企业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联动注

销工作。

措施: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借鉴先进地市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梳理市场监管领域联动注销事项范围。二是配合省局研究市场监管领域联动注销事项流程及清单。三是根据省局推进情况推动线上实现市场监管领域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联动注销。

10.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

措施:一是举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培训班,对市场主体歇业制度进行详细讲解。二是采用动漫小视频、宣传海报、新闻宣传多种方式,强化对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的政策解读。三是印发关于做好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细化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的具体措施,强化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增强歇业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11.促进营商环境开办企业指标持续提升。

措施:一是对标国际先进和国内一流标准,围绕开办企业便利度(环节、时间)、开办企业成本、注销企业便利度,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找不足,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并复制推广。

12.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措施:一是建立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二是提供信息化平台数据多样化支撑服务。三是研究解决线下申请一窗通办社保及公积金数据传输问题。

13.便利开设银行账户。

措施:一是研究解决电子证照互认机制,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企业开户环节的应用。二是深入各商业银行调研,印发文件鼓励银行减免开户费用,支持银行免收开户首年套餐服务费等。

[牵头领导:杨晓秋;责任领导:周尊义;配合领导:张永红、安铁军、吴忠玉、张玉志、李洪军。牵头单位:登记注册与信用监管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

(二)提升市场监管质效和水平。

目标: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锚定建设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目标,持续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积极践行亲清政商关系,以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助推大兴安岭地区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到2022年年底,按照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等次,各县(市)、区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实现提档升级,进入优秀等次。重点任务。动态调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将更多监管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建立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分级分类明确抽查比例与频次。

具体措施:一是动态调整联查清单。制发《黑龙江省市场监

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将更多监管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覆盖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五大执法领域和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二是组织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制定省本级及全省统筹实施部门联查计划,组织全省各地各部门制定本级联查计划,将计划录入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并按要求进行备案。三是按计划实施联查,定期进行通报,督促各成员单位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对下督导责任,督促本系统各级部门及时完成各工作环节,使全省部门联查工作在年底前形成完整闭环。四是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制定《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五是全面归集企业信用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全面及时归集市场监管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用信息。六是建立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应用全国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结合黑龙江省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建立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七是建设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分类标准、信息化建设方案、数据规范和任务分工表要求,开发建设黑龙江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八是实现企业信用风险自动分类。将全省企业自动分类为A(信用风险低)、B(信用风险一般)、C(信用风险较高)、D(信用风险高)四个等级,并参照省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分类结果自动调整企业信用风险类别。九是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将分类结果全量推送到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分类结果合理安排抽查计划和比例、频次。

(牵头领导:杨晓秋;责任领导:周尊义;配合领导:张永红、安铁军、吴忠玉、张玉志、李洪军。牵头单位:登记注册与信用监管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

(三)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质量。

目标: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持续引导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建立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保护、纠纷解决和维权援助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转化运用效益。我区到2023年,努力实现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进入全省前10名;到2025年,我区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力争进入全省一流行列。主要任务:

1.构建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促进中心和产业运营中心,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交易。

措施:按照省局文件要求,配合省局相关措施,结合大兴安岭实际落实文件精神。

2.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布局。

措施:按照省局文件要求,配合省局相关措施,结合大兴安岭实际落实文件精神。

3.促进银行保险机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

措施:一是配合省局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二是配合省局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三是新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

4.新建1个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机构和5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措施:一是结合大兴安岭实际配合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开展工作。二是新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5.开展重点领域商标权、专利权保护专项行动,打击商标违法、专利侵权等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与罚金刑制度,提高侵权违法成本。

措施:一是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商标权、专利权保护专项行动。二是组织开展2021年度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三是严格按照惩罚性赔偿案件信息报送制度,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按时报送惩罚性赔偿案件信息。

6.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民事、刑事审判“三合一”等机制改革,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落实在线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办理。

措施:一是推进落实知识产权行政、民事、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二是市场监管局同地区中院建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调对接关系。

7.建立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有效衔接。

措施:一是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机制。二是建立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三是协调指导县(市、区)落实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8.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发挥中国(黑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健全知识产权快维权援助体系,开展集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加强对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创业创新基地的维权援助。

措施:一是指导县(市、区)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实现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县(市、区)级全覆盖。二是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调解工作,完成在线诉调,发挥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中的“分流阀”作用。三是建立包含法律专家、经贸专家、技术专家等在内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加强对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创业创新基地的维权援助。

9.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工作,综合发挥商标、地理标志在助推品牌打造和品质升级等方面的优势,着力打造区域品牌和特色地理标志产品。

措施:一是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工作,综合发挥商标、地理标志在助推品牌打造和品质升级等方面的优势,着力打造区域品牌和特色地理标志产品。二是指导试点开展规划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经验,推进本地商标品牌指导站规范化建设。

10.加大知识产权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措施:一是举办全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业务培训。二是举办全区知识产权案件经验交流会。三是异地交流,交叉执法。

〔牵头领导:杨晓秋,责任领导:周尊义;责任科室:知识产权科,责任人:董永斌)

(四)提升获得用水用气用热服务质效。

1.及时共享企业开办用水、用气、用热需求信息,方便供水、供气、供热企业提前启动服务。

措施: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通过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相关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信息需求方通过该平台获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公示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本信息,为供水、供气、供热企业提前启动提供便利服务。

(牵头领导:杨晓秋;责任领导:周尊义、张永红。牵头单位:登记注册与信用监管科、价监局,责任人:石桂毅、郝伟)

(五)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措施:一是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汇总2022年上半年全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成立的调解组织受理法院委托调解情况,形成诉调对接调解办理情况表。二是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形成全区地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名单。三是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与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关系。

〔牵头领导:杨晓秋;责任领导:周尊义;责任科室:知识产权科,责任人:董永斌)

(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1.降低口岸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规范公示口岸收费清单,加大收费监督检查力度。

措施:一是加强口岸领域收费行为监管。二是开展口岸领域收费检查,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落实优惠减免政策等各种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牵头领导:杨晓秋;责任领导:张永红。牵头单位:价监

局,责任人:郝伟)

(七)办理破产。

1.发挥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的涉税协调、信息共享、财产处置、信用修复、职工安置、融资支持和风险防范等问题。

措施:严格落实省法院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破产注销若干问题的意见》(黑高法〔2021〕92号),落实破产企业简易注销制度,依法办理破产程序终结企业的简易注销登记,减少破产企业退出市场的瓶颈,提升退出市场效率。

〔牵头领导:杨晓秋;责任领导:周尊义;责任科室:登记注册与信用监管科,责任人:石桂毅)

(八)获得电力。

措施:省电力公司用电报装系统与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全省事APP”、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客户电子证照共享调用。

〔牵头领导:杨晓秋,责任领导:周尊义;责任科室:登记注册与信用监管科,责任人:石桂毅)

(九)劳动力市场监管。

1.在企业招聘、用工、解聘等环节的监管政策,以及提供就业服务、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多渠道促进就业。

措施:一是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公安部门扎实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二是加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维护工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提供平台支撑。

(牵头领导:杨晓秋;责任领导:周尊义。责任科室:登记注册与信用监管科)

(十)执行合同。

1.在企业解决商业纠纷,所涉及的立案便利度、审判效率、执行效率、执行成本等在技术上给予支持配合。

措施:配合省法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和黑龙江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市场主体住所信息共享,提高诉讼文书送达效率。

(牵头领导:杨晓秋;责任领导:李洪军;配合领导:周尊义。牵头科室:网络交易与市场监管科;责任科室:登记注册与信用监管科)

(十一)提升包容普惠创新水平。

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完成重污染天气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 6 个标志性战役中年度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年”活动。

措施:一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组织全省开展民用散煤、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配合相关部门对黑加油站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对商品煤、车用成品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实施监督管理,按职责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行为。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等行为。并及时公示相关市场主体失信信息,为部门间实施联合惩戒提供参考。二是创新宣传形式,立足各类政务新媒体,采取短视频、图文等多种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主动加强与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和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质量新闻网等行业媒体及极光新闻、龙头新闻等省级主要媒体的合作,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人民群众知晓度。丰富宣传内容,以“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年”活动为主线,聚焦营商环境政策,根据相关科室提供的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特色案例与经验做法、工作新举措和新成效,及时组织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牵头领导:杨晓秋;责任领导:张玉志、周尊义;牵头单位:质量监督科、营商办;责任单位: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十二)落实惠企利民政策。

1.加大对惠企政策的宣传、落实、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措施:一是全面梳理发布惠企利民政策。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三是开展点对点政策服务。四是简化政策兑现流程。五是推进更多政策“免申即享”。六是征集惠企政策服务需求。七是加强政策落实效果跟踪回访。八是开展惠企政策落实专项督导。

(牵头领导:杨晓秋;责任领导:周尊义;配合领导:张永红 安铁军 吴忠玉 张玉志 周尊义 李洪军 石丽媛 李 彬 吴双明;责任科室:登记注册与信用监督管理科、营商办;配合科室:各相关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十三)提升守信践诺水平。

1.建立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常态化政务诚信承诺公开公示和合同履约跟踪管理机制。持续开展诚信“七进”宣传教育活动,深化自然人诚信积分应用管理试点工作。

措施:一是抓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抓民主决策,坚持将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抓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抓勤政高效,围绕“放管服”改革,切实落实“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信用承诺制”“一网通办”等利企惠民政策。抓守信践诺,坚持将破坏营商环境、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问题作为治理重点,着力整治、坚决杜绝出现“新官不理旧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二是对照权责清单,通过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设立政务承诺专栏,公示信用承诺书,按照“共建诚信龙江我承诺”活动要求,签订发布信用承诺,向社会重点推介并接受监督。做好采购合同管理,采购需求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法规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查,财务部门负责采购合同公告、电子备案,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合同签订双方履行合同签订主体责任,做好合同执行和跟踪管理。三是继续按照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精神文明办《关于印发<“诚信龙江进市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大诚信经营宣传力度,增强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依法合规意识。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制定文明诚信经营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诚信守法经营活动,提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增强经营者依法经营自律意识。加强行政指导,通过实地检查、约谈、警示等方式,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践信守诺,落实法定要求,依法合规经营。开展相关普法宣传,利用市场内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橱窗等形式,宣传市场主体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宣传推广诚信经营典型事例,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四是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范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等信用修复工作。升级改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增加修复便捷度,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五是配合省营商环境局制定《黑龙江省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共享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法定代表人吊销“黑名单”等信息,为部门间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提供参考。

(牵头领导:杨晓秋;责任领导:张俊鹏、张永红、安铁军、吴忠玉、张玉志、周尊义、李洪军;牵头科室:办公室、登记注册与信用监管科、网络交易与商品市场监督管理科;责任人:周明、石桂毅、郑立新,配合科室:各相关科室)

(十四)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1.推进数据按需共享、电子证照应用和互通互认、电子印章应用全覆盖。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权责清单标准化管理。

措施:一是按照牵头部门有关要求,推动实现国垂系统与省电子政务外网对接。二是按照牵头部门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等相关工作,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数据挂接和共享应用工作。三是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行动方案》,统一业务规则和办理标准。四是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施方案》,落实我局电子证照的目录梳理、汇聚、应用等工作, 推动实现省市两级电子印章应用全覆盖。五是积极引导办事人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全省事”APP、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手机短息、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主动评价。及时反馈牵头部门公布的差评结果通报。对差评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实名差评整改率达 100%。六是按照牵头部门要求,开展权责清单认领、梳理、规范调整工作。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权责清单标准化管理,编制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牵头领导:杨晓秋;责任领导:张俊鹏;配合领导:张永红、安铁军、吴忠玉、张玉志、周尊义、李洪军。牵头科室:法制科;责任人:林瑶,配合科室:各相关科室]

三、保障措施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地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 4 个工作组,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工作协调和督促落实。各科室(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及早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有序有效落实。牵头科室(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目标任务,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并确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人员组成相对固定的工作队伍持续发力抓落实。责任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沟通,协调联动配合,及时高效完成相关任务,切实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强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态势, 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遵循“四个体系”抓落实。要紧跟地委行署和各级营商环境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和工作节奏,落实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并将“四个体系”融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具体任务推进落实当中。聚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三项指标和配合十四项指标任务,综合运用台账管理、调研指导、督查督办、例会调度等工作推进举措,强化考核评价的导向和激励效应,有效发挥督导问责体系的约束和保障作用,着力形成目标明确、路线清晰、有序运行、全程闭环的良好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持久战。

(三)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把全系统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广泛宣传推介系统上下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激发市场监管党员干部解放思想闯新路、担当作为抓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勇于担当、聚力攻坚、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动力支撑。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精准推送,充分调动市场主体谋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要严肃工作纪律和问责问效。地委行署将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为年度目标考核和政治生态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以及巡察的重要内容。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营商环境工作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机制,局各相关工作专班和重点任务牵头部门要定期督导检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查摆梳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短板和堵点,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件件有着落、条条有措施、事事有成效。要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能力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制度,堵塞工作漏洞, 促进长效常治。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持续开展正反典型事例引导警示教育,激励广大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优环境促发展中提升能力、锤炼作风,塑造全区市场监管部门良好形象。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为切实强化对全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全力抓好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服务林区高质量发展,地区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杨晓秋

副组长:张俊鹏 张永红 安铁军 吴忠玉 张玉志 周尊义 李洪军 石丽媛 李 彬 吴双明

成  员:地区局机关各科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组织制定工作方案,重要文件,综合汇报、有关领导讲话,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调度重要活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材料综合组,办公室主任由周尊义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

(一)材料综合组

组长:王利春

成员:石桂毅、董永斌、张晓英 姜敏辉

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局营商环境评价专项行动综合材料起草、汇总、各工作组上报迎检材料审核把关,数据收集、整理和汇总。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梳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督促相关工作组及有关科室及时报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材料综合组设在营商科。

(二)信息宣传组

组长:周明

成员:李可、谷刘洋

职责:负责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信息宣传和惠企政策公开、宣传和解读工作。各责任科室结合各自工作职能,精心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好经验、好的做法及时上报信息宣传组。信息宣传组要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改革举措的宣传和解读,持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省、地信息宣传简报等方式加大公开力度。信息宣传组设在机关党委。

(三)信息化保障组

组长:周明

成员:毛塬淞、李可

职责: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地区“政务服务网”、“双公示系统”平台运行及维护、省政府网站、行署政务公开网站涉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信息公示公开和数据共享。信息化支撑保障组设在办公室。

(四)督导考核组

组长:贾琳楠

成员:张晓英、张霞、李天

职责:负责对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督导、考评。领导小组将对本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各科室的年度考核,定期调度各专班指标提升进展情况,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各类材料上报质量、佐证材料收集、整理情况。将根据各科室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加减分。督促推动局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完成工作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彻底或进展缓慢的部门及其责任人,按“四个体系”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督导考核组设在人事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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