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001 发布机构: 地区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2-01-2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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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大兴安岭地区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署水字〔2022〕3号
发布时间:2022-01-20 14:23:00 【字体:

各县(市)、区水务局: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有关决策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任务,成立大兴安岭地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长:王洪丰  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林柏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卫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高洪彬  四级调研员

        丁阳国  河湖管理科负责人

关大兴  办公室主任            

张宪彪  水利规划建设科负责人

              婧  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技术中心负责人

谷震东  水旱灾害防御监测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要求,加强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组织领导,拟定和审议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协调解决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利规划建设科,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负责制。地区水务局主要领导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各组工作汇报,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安排、部署、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督促各县(市)、区水务局建立由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项目单位负责人及具体负责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人员组成的“四联”推进机制,切实做好项目推进落实工作。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县(市)、区水务局,按照省水利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信息和总结材料,并及时准确提出项目推进、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地区水务局负责汇总、分析、查找“病因”,及时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建立通报制度。地区水务局按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排名,以月工作简报形式下发,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局重点督办,并查找问题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问题。对措施有力、方法对头、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对不重视、不作为、慢作为、中梗阻及瞒报虚报等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四)建立督查工作制度。各分管副局长采用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分管片区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发现对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的县市区局,将列入重点督查事项。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水务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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