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004 发布机构: 地区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2-03-04 废止日期:
文 号: 大商务函﹝2022﹞9号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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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03-04 10:58:30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1年,全区商务系统在地委行署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决策部署,克服疫情、洪涝灾害影响,组织开展汽车、家电、购物、餐饮等促消费活动,发放消费券和汽车消费补贴,居民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全区消费品市场保持增长态势,现将2021年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场运行情况

(一)全区社零额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从总体上看,2021年1-12月份,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1%,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3个百分点,增速列全省第7位,超额完成全年指标任务。全区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0.5%,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21.5%。

(二)超过半数单位社零额增速低于全区增速

从县(市、区)上看,由于受疫情、洪涝灾害影响,全区超过半数县(市、区)社零额增速低于全区平均增速。社零额增速前2位是漠河市、呼玛县,分别增长10.8%、10.5%;增速后2位是塔河县、新林区,分别增长9.2%、8.9%。(详见附件)

(三)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从行业上看,全区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0.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6.2个百分点,增幅列全省第13位,全区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21.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6个百分点,增幅列全省第10位。

(四)大宗商品销售额总体上呈“两升三降”态势

从限额企业销售额上看,同比增长14.75%,五大类商品销售额呈现“两升三降”态势,其中成品油销售额增长31.31%,占比54.55%;烟草销售额增长5.77%,占比29.3%;汽车销售额下降1.09%,占比10.46%;药品销售额下降1.48%,占比3.62%;煤炭销售额下降47.85%,占比2.07%。

(五)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

从运行情况上,地区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专班建立起地县上下联动机制,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工作,夯实保供举措,保障全区粮食、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据地区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数据显示,20211-12月份,全区粮、油、肉、禽、蛋、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品种丰富,供求形势总体平稳。

二、工作措施

一年来,全区商务系统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推进消费品市场加快恢复。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⒈成立促消费扩内需工作专班。为加强对促消费扩内需工作领导,我区成立了以行署分管副专员任组长,行署副秘书长、地区商务局局长为副组长的促消费扩内需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促消费扩内需工作专班工作方案》,地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等部门按责任分工开展促消费扩内需各项工作。

⒉培育和打造促消费专员队伍。由每个县(市、区)政府各确定一名副科级以上促消费工作专员,作为政府与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每名专员至少联系和服务10家重点企业,及时反映困难和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商品消费、服务消费、乡村消费、绿色消费跨界融合发展。

(二)开展形式多样促消费活动

⒈开展以节日消费为主题的促销活动。利用“元旦”、“春节”、“元宵”、“中秋”、“十一国庆”等消费重点时段,组织商超、品牌专卖店、家电企业、餐饮、住宿等商户集中通过打折销售、豪礼赠送、积分返利等方式积极进行促销。漠河市1月1日至2月15日开展了“双节欢乐购”活动,销售额5000万元,同比增长27%。塔河县开展“购物嘉年华”活动,呼玛县开展“全民High购约惠初夏”、“约惠兴安、网上有礼”等活动。呼中区以“小店经济推进行动”为主题开展为期15天的促销活动,销售额20万元。

⒉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5月1日-30日,地区商务局组织各各县(市、区)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积极动员全区各类市场主体参加促消费活动。漠河市开展“情系五一,心动特价”活动,呼玛县开展“开江节促消费”活动,新林区组织了“心动春季·惠聚五月”促销活动。全区共组织重点活动9场,参与企业 94 家,成交额1250多万元。

⒊组织好消费券和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活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我区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扩大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四季度促消费活动进行部署和安排,开展了汽车、家电、餐饮、购物、年货大集等专题促消费活动,向消费者发放消费券和汽车消费补贴。⑴地区财政发放100万元。面向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呼中区和新林区百货、通讯器材、超市、服装、餐饮等行业发放消费券,共311户商家参与活动,优惠笔数17459笔。⑵塔河县发放97.204万元,针对塔河县零售、餐饮、服务及生产企业领域,发放24500张优惠券,共181户商家参与活动。⑶呼玛县发放71万元,因受疫情防疫规定影响,发放消费券推迟到11月末开展,共267户商家参与活动。⑷漠河市发放4.957万元,面向住宿、餐饮、商超等行业。⑸加格达奇区发放45.4万元,面向购买新车消费者发放,补贴车辆121辆。2021年,全区实际投入促消费补贴资金318.56万元,拉动消费金额2955万元,居民消费热情高涨,加快了消费品市场复苏步伐。

⒋通过线上直播带货促消费。通过抖音、快手、淘宝、拼多多等方式在全区开展了217场直播带货活动专场,销售我区特色产品8700余万元。2021年,全区电子商务交易额为12.99亿元,同比增长为14.92%。

(三)推进企业纳统,扩大限上企业规模

针对我区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户数少,占全省比重低的情况,全区各级商务部门积极开展摸底排查,安排专人密切跟踪监测,对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和大个体要积极组织争取纳统,整理了35户未纳统企业名单,加大服务力度,有针对性开展工作。2021年,我区纳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新增10户限上单位,打破了没有新增纳统企业的不利局面,其中塔河县3户,加格达奇区3户,呼玛县2户,漠河市2户。

(四)各地积极做好帮扶促增长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充分发挥促消费专班作用,安排专人深入限上企业积极开展帮扶工作,不断加大对现有限上企业和大个体跟踪服务力度,与有关企业和大个体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和大个体生产经营情况、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发展,为全区社零额持续恢复提供增长动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受多轮疫情影响。通过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消费市场逐步趋于活跃,但受多轮疫情冲击较大的批零住餐业生意仍然不景气,消费品市场恢复缓慢。

(二)区域客观条件制约。人口数量少,购买力不足,居民消费意愿不强,批零住餐饮等商贸流通行业客流量少,外来消费严重不足。

(三)个别单位重视推动不够。部分县市区对发放消费券工作不够重视,组织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消费券发放率不足计划的5%,未能使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促进作用。

四、2022年工作重点

按照地区“两会”安排和部署,2022年,统筹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积极做好消费促进工作,促进全区消费品市场持续恢复,争取完成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分别增长9%左右、12%左右预期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开展好促消费活动。全面落实《大兴安岭地区扩大消费工作方案》,在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利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庆期间,持续开展好主题特色促消费活动(冰雪特色和商场促销)、系列专题促消费活动(汽车、餐饮、年货大集)、农村促消费活动(汽车下乡、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线上促消费活动(电商直播节、网上年货节)。组织开展消费券发放和汽车消费补贴活动。

(二)积极推进企业纳统。全面落实新增限上企业奖励政策,加快限上企业扩容。综合考虑近两年来企业业绩情况,全面梳理达限企业,推动达限企业纳统。深入排查,推动今年新设立达限企业纳统,力争年底前新设立达限企业应纳尽纳,实现当年纳统当年见效。

(三)做好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加强对基层监督指导,落实好商品储备制度,通过加强蔬菜储备、猪肉储备,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持消费品市场平稳运行。

(四)做好市场监测预警。对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庆期间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启动日报制度,加强监测和分析预警,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及时向省厅和行署领导报送监测数据,为省、地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加强工作调度。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由行署分管领导参加的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工作推进会议。坚持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促进限上企业对消费市场的拉动作用。

 

附件:2021年各县(市、区)社零额完成情况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商务局

2022年3月3日

 


 

附件:

 

2021年各县(市、区)社零额完成情况

序号

县(市、区)

同比增长%

备注


全区

10.1


1

漠河市

10.8


2

呼玛县

10.5


3

加格达奇区

10.3


4

松岭区

9.6


5

呼中区

9.5


6

塔河县

9.2


7

新林区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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