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13 | 发布机构: | 地区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大商务字〔2022〕16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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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经开区闲 置资产清理盘活工作方案
为更好落实省委省政府、地委和行署关于促进经开区土地、资产集约高效利用的要求,根据《全省开发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专项清查工作方案》黑自然资发〔2021〕169 号和《促进开发区盘活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的若干措施》黑自然资发〔2022〕14号文件要求,对我区各经开区内闲置资产进行清理和盘活,重新梳理停产企业和烂尾工程,列出清理和盘活计划,加大清理和盘活资产力度,并借助招商引资平台,为意向重组企业寻求合作伙伴,助力其转型发展,现结合我区经开区实际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落实最严格的 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坚持“节约优先、源头预防、分类施策、依法合规”的原则,全面掌握和查清园区闲置资产的基本情况,清理和盘活闲置资产力度,有效缓解园区供地紧张的矛盾,以提高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园区资源价值最大化和可持续利用,进一步促进园区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经开区闲置资产专项清理工作,主要是对闲置但有能力继续投资的企业,责成其立即开工(复工)并限期建成投产;对闲置且没有能力继续投资的企业,依法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并统一清算和补征有关税费;对厂房闲置的企业,通过业主、原引资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加大招商力度,限期置换新项目。通过对经开区闲置资产清理,达到全面盘活经开区闲置土地和厂房,提高土地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目标。力争到 2022 年年底前,通过分类施策,综合运用行政与市场调节手段,努力实现经开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得到盘活利用,严重“撂荒”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工作内容
( 一)明确经开区闲置资产范围
发区闲置资产包括停产企业、烂尾工程和低效用地:
1.停产企业是指连续 2 年未纳税的已建成企业;
2.烂尾工程是指不能认定闲置土地,但已断断续续停工超过 2 年的未建成项目;
3.低效用地是指已建成的实际容积率不足规划容积率 60%的 项目用地。
(二)摸清经开区闲置资产底数(4月底完成)
各经开区管委会梳理统计经开区内停产企业、烂尾工程、低效用地的面积、权属、用途、开竣工时间、闲置原因、盘活意向等情况。同时分门别类对闲置资产的现状、成因、清理或盘活意向等情况建立经开区闲置资产台账,将清理和盘活的阶段性变化向地区商务局进行汇总上报。
( 三)研究制定清理和盘活闲置资产具体措施(5月底完成)
按照《促进开发区盘活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的若干措施》黑自然资发〔2022〕14号文件精神,围绕解决经开区闲置资产清查和盘活利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协同作用,结合前期摸底情况,各经开区管委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推动此项工作的具体措施,创新清理和盘活闲置资产方式,为经开区清理和盘活闲置资产提供政策支撑。主要围绕土地调控政策、税收调节政策、资本运作政策和依法处置政策 4 个方面,综合运用行政与市场调节手段,拿出以鼓励、扶持为主的措施办法。
( 四)推动经开区闲置资产再利用(12月底完成)
经开区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一地一策、典型带动”的原则,牵头成立清理、盘活闲置资产工作专班,加大政府收回、重组 “资产包”、推介招商、合作开发、改造升级、破产清退、资产转让、分割产权、短期出租等多元化盘活手段,有力推进闲置资产处置。各经开区管委会要把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按工作要求及时限完成的经开区要进行扣分处理。
四、有关要求
(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经开区管委会要于4月10日前成立经开区闲置土地和闲置资产专项清查工作专班,由所属地(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商务局、科技局、工信局、税务局相关单位为成员,各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日常工作。
(二)精心组织推进。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真正形成合力,切实开展好清理、盘活工作。
( 三) 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在开展专项清查工作中,既要着力解决经开发区内闲置资产问题,又要立足长远,针对存在的制度性问题进行探索研究,以专项工作为契机,大胆实践,勇于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以促进经开发区高质量运行。
大兴安岭地区商务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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