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19 | 发布机构: | 地区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大商务字﹝2022﹞27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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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商贸流通领域 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近期省、地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商贸流通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大兴安岭地区商务局
2022年4月11日
大兴安岭地区商贸流通领域
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向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商贸流通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精神及近期省地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压实责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促进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商贸领域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特别是要学习贯彻刘鹤副总理就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十五条重要批示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经营单位、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以安全生产月为载体,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共场所。充分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
(二)扎实落实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要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全面分析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重点查找安全隐患突出的环节部位,制定具体目标措施,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系统部署,既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又要突出单位特色和实际成效。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安排工作,部署任务,深研细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持续在解决问题中推进工作。
(三)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 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意识,层层压实属地和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突出商务领域重点部位督促指导关键环节和防控,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旧货流通、步行街、商场市场、餐饮企业、主办和参与主办的各类展会等工作中,强化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
(四)完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体系。建立完善地、县(市、区)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地区商务部门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1次、县(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计划制定和台账管理等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台账管理以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五)全力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行动。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特别是国家、省市发生的重特大 事故和较大以上典型事故教训,扎实推进我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整治责 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 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 题,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商 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重点做好劳动节、汛期、岁末年初、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的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加油站等火灾高危单位和餐饮经营场所燃气安全风险排查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助推全区商务工作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长期性任务来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分兵把口,全程督办,加强考核,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二)细化落实举措。要依据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拿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落细落靠安全责任,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请分别于2022年6月30日前、12月3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地区商务局内贸科;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8日前,上报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地区商务局对逾期未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商务主管部门,将在全区商贸领域进行通报。
联系人:李晓刚、刘凤新、霍伟玉
联系电话:2730627
电子邮箱:dxalswjnm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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