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3-00010 | 发布机构: | 地区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大商务字〔2022〕122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印发全区岁末年初餐饮燃气安全生产 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地区安委办安排部署,现将《全区岁末年初餐饮燃气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商务局
2022年12月22日
全区岁末年初餐饮燃气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大安委发〔2022〕18号),按照全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餐饮燃气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简称“岁末年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压紧压实属地、行业和企业责任,持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四十六条”、行署安委会“五十九条”重要举措,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检查“回头看”,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燃气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对全区所有县(市、区)所有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开展全覆盖式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
三、重点排查内容
认真落实《关于深化细化实化黑龙江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意见》、《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回头看”方案》等要求,严厉打击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未安装更换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典型问题。
四、时间安排
从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分三轮次排查整治:
第一阶段:年终岁尾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12月)。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检查“回头看”等既定部署,组织餐饮单位全面自检自查,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并将自查工作贯穿“岁末年初专项行动”全过程、各环节;地区商务局将适时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督导检查方式,对各县(市、区)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严防年终岁尾各类事故反弹,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第二阶段:重点时期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1月至2月)。地区商务局结合实际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为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基础,为人民群众平安过节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第三阶段:全国两会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3月)。地区商务局结合实际组织督查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全国两会结束后,全面梳理总结“岁末年初专项行动”工作,查找改进不足,强化问题整改,巩固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周密部署。要落实“三个必须”加强督导检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深化治理,强化排查整治。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九到位”整治标准,即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到位,重点涉险环节风险管控到位,“三违”行为纠正到位,重大风险公示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安全技能培训到位,事故警示教育到位,应急演练组织到位,安全经费投入到位。
(三)广泛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种手段,广泛宣传发动,集中宣传报道“岁末年初专项行动”,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四)报送信息,强化工作落实。各地于2023年1至3月,每月1日前,分别报送阶段工作情况、整体工作总结及“岁末年初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重大隐患统计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及工作动态信息随时报送。
地区商务局联系人:李晓刚,石方杰;电话:2730627;
电子邮箱:dxalswjnmk@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