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46 | 发布机构: | 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2-01-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大署文体广旅发〔2022〕2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请假 报批报备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全体、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精神,进一步严肃纪律规矩,按照《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批报备工作的通知》(大办文〔2021〕37号)要求,现就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批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外出报批报备范围、程序及时限要求
1. 局主要领导及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批报备按照地委行署有关规定执行。
2. 局机关各科室科长(负责人)、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开加格达奇区,需提前2天需经局分管领导同意,报局主要领导批准。
3. 局机关各科室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其他科级领导干部离开加格达奇区,不超过24小时的需报各科室科长(负责人)、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超过24小时以上的需经本科室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报局分管领导批准。
4. 局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离开加格达奇区,需经各科室科长(负责人)同意,报局分管领导批准。
5. 直属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参照本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批报备内容、方式及有关要求
1.报批报备内容:主要包括外出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事由、目的地、出发和返回时间(外出期间如行程有变须及时报告)等内容。
2.报批报备方式:外出需认真填写审批报备表,经批准后,局机关工作人员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向局办公室报批报备,直属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备案存档。
3.工作要求:
①不论是工作日还是国家法定节假日,所有外出,均须履行请假报批报备手续。请假不外出的人员可只履行请销假手续。
②经批准外出后,因故不能按时返回的,要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审批人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假报批报备手续。
③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期间,要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代为主持工作。
④在防火、防疫、抢险、救灾、维稳重要时期和有特殊任务时期,各科室科长(负责人)、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得请假外出。
⑤请假人须接到批准通知后方可外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未批先走。
三、外出返回销假要求
请假外出的领导干部按时返回后,要第一时间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局办公室,按程序办理销假(直属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返回后销假手续由所在单位办理)。
各科室各单位要严格监督本部门干部执行外出请假报批报备规定情况。局办公室适时对本通知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视情通报。
附件:1.各科室负责人、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审批(外出报备)表
2.各科室各单位其他领导干部请假审批(外出报备)表
附件一二.docx
大兴安岭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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