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55 | 发布机构: | 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大署文体广旅发〔2022〕17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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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文化场馆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地区图书馆、地区群众艺术馆:
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全省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暨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 》(2021年8月版)要求,现就做好当前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各个环节,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要全力做好室内场所疫情防控。公共文化场馆等密闭场所是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的关键点,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的疫情防控,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要每天对场馆进行多频次、全覆盖的消毒消杀和通风换气。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咨询台、电梯口、图书借阅室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对进入场所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执行好“一米线”防控措施。尽量减少在密闭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该限流的限流、该暂停的暂停、该关闭的关闭。
三要全力抓好员工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文化场馆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配备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规范佩戴口罩,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及健康管理,提高员工科学防范意识和能力,员工上岗前需测体温并进行健康码检查核验,确保员工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
四要不断健全应急机制。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完善文化场馆的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处置规范等。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强化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确保紧急状况下应急机制及时激活,有序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五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引导公众遵守防疫要求,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普及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等个人防护知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大兴安岭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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