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067 | 发布机构: | 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大署文体广旅发〔2022〕31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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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漠河市伯勒梅里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批复
漠河市伯勒梅里旅行社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的申报收悉,经审核,由你们出资设立的旅行社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规规定的旅行社设立条件,批准成立漠河市伯勒梅里旅行社有限公司,主营境内旅游业务,该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为 L-HLJ-100200。
漠河市伯勒梅里旅行社有限公司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旅游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于3个工作日内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自觉接受各级旅游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努力开拓客源市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为我区旅游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大兴安岭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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