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3-00005 发布机构: 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2-11-24 废止日期:
文 号: 大署文体广旅发〔2022〕76号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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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康养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11-24 10:00:26 【字体:

2022-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及地委、行署关于实施产业振兴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根据《黑龙江省康养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6年)》和《大兴安岭地区产业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康养旅游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围绕将康养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目标,深入挖掘我区康养旅游资源价值、丰富康养旅游产品、弘扬康养旅游文化、创新康养服务模式、完善康养旅游设施、健全康养旅游保障体系,全力推动康养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践行“健康兴安”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依托大森林、大湿地、大冰雪、大界江、大氧吧等资源和四季分明的气候优势,加速优质资源的价值转换,构建宜居宜行宜游宜养的康养旅游品牌,创新康养旅游发展模式,构建康养旅游融合发展格局,加强康养旅游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康养旅游标准化体系,完善康养旅游服务配套,通过持续努力,推动全区康养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服务水平不断增高、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将我区打造成为产业要素齐全、产业链条完备、公共设施完善的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

三、主要任务

积极推进康养旅游产业与健康、养老、体育等特色产业联动发展,通过康养旅游与多方面社会生活相融合,构建“康养旅游+”全产业发展格局,形成我区康养旅游创新发展模式。

(一)抓好以“养”为支撑的生态养生康养旅游

 1.全面发展森林湿地康养游。充分发挥我区作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优势,依托区内1处国际重要湿地、3个国家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0个国家湿地公园、4个国家级森林公园等森林湿地生态资源,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打造森林疗养、湿地休闲、山林运动、生态度假、多元游憩、自然教育等旅游产品,配套建设健身步道及相关康养旅游服务设施,建立康养基地、康养小镇等载体,推动森林湿地型康养旅游的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地区林草局、地区自然资源局、地区住建局、地区民政局、地区文旅局、林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处、林业集团公司保护地管理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快发展生态田园康养游。依托我区中医药种植基础,以道地药材种苗繁育基地、道地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等中医药田园空间,推动以中医药知识科普、中医药文化休闲、中医药食疗养生、中医疗养等为特色的田园康养游。整合田园、乡村及周边自然环境,形成有机相融的绿色康养旅游空间,开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乡村文化休闲、绿色健康餐饮体验等内容。责任单位:地区卫健委、地区农业农村局、地区自然资源局、地区绿产局、地区文旅局、林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重点发展中医药康养游。大力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实施“中医药+康养旅游”行动,开辟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健康旅游路线,提供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重点建设一批融中药材种植、中医健康服务、中医药文化景观、传统健身运动、药膳食疗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中医药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责任单位:地区卫健委、地区绿产局、地区文旅局、林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抓好以“疗”为支撑的医疗保健康养旅游

  4.提升发展中医药康养游、康复疗养游。充分利用现有房舍、空闲厂房及林场房屋集中建设养老设施,居民用房自主建设分散候鸟式养老民宿及森林康复中心、森林疗养场所、森林浴、森林氧吧等服务设施,做好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着力开展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休闲游憩等森林康养服务。鼓励区内三甲医院与各示范项目经营主体合作,为康复疗养游提供便捷的医疗配套服务。探索“互联网+医疗旅游”发展模式,整合优质医疗资源,建立互联网医院、线上康养商城、线上康养知识讲堂等,发展远程诊疗、线上医药服务等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地区卫健委、地区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抓好以“游”为支撑的休闲度假康养旅游

 5.持续推进避暑度假康养游。基于我区独特的气候和生态环境优势,充分整合相关配套资源,打造全链条避暑度假康养旅游服务体系。以城区、乡村、景区等为载体,整合森林、湿地、江河湖泊、田园等资源,打造一批“避暑度假康养城市(县、区)”“避暑度假康养小镇”“避暑度假康养乡村”“避暑度假康养景区”,推出一批“避暑度假康养线路”,塑造“清凉兴安”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地区文旅局、林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处、地区农业农村局、地区林草局、地区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着重打造文化休闲康养游。依托以鲜卑文化为代表的历史文化,以鄂伦春为代表的少数民族文化,以东北抗联、大兴安岭精神等为代表的红色文化,以知情文化、驿站文化、冰雪文化、林业文化等为代表的丰富多元的文化体系,结合市场需求及现代生活方式,创新打造利于养身、养心的文化旅游产品体系,创新文化休闲与康养旅游融合发展模式,推动康养旅游产业不断升级。〔责任单位:地区文旅局、林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抓好以“体”为支撑的运动赛事康养旅游

 7.创新开发运动健身康养游。结合我区地理地貌、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及户外运动发展要求,开发户外拓展、户外露营、水上运动、极限运动、徒步旅行、传统体育运动等一系列身心放松型、娱乐型、探险型户外休闲运动项目,将健康、养生与运动融为一体,推进“各类运动+康养旅游”融合发展,打造运动休闲小镇、体育运动公园等全新载体。开展全民健身常态化活动,以地方传统特色体育项目为特色举办丰富多彩体育赛事活动,全面增强运动康养旅游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地区文旅局、林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创意实施品牌赛事康养游。依托大兴安岭优质山林资源区域,以及黑龙江等知名水域和现有冰雪场地,打造国际性、国家级、区域性品牌赛事体系,开展常规马拉松大赛、冰上马拉松大赛、雪上技巧、空中技巧、高山速降赛、冰雪汽车拉力赛等冬季冰雪系列赛事、全民健身系列赛事等,以赛事活动构建兴安独特吸引力,融入运动健身理念,助力以体育运动为内涵的康养旅游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地区文旅局、林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发展措施

坚持把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合理规划建设一批旅居、养老、医养、康复等多类型的康养旅游项目,创意举办康养旅游品牌节事活动,建立健全康养旅游标准化体系,完善康养旅游配套服务体系,吸引汇聚更多的社会资源,推动康养旅游高质量发展。

9.全力推进品牌性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利用我区“一核三线五区”旅游空间发展布局,及优质山林、冰雪、文化等优势资源,围绕打造中国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的发展目标,构建品牌性康养旅游目的地体系,提升康养旅游品牌影响力。发挥大兴安岭林区的森林生态资源独特优势,结合中医药资源及其独特气候优势,打造全国知名的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避暑康养旅游胜地。持续推进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国家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等“国字号”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地区文旅局、林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处、地区卫健委、地区林草局、地区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重点扶持在建和招商康养旅游项目。坚持“环境优良、服务优质、管理完善、特色鲜明、效益明显”要求,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加快推进大兴安岭百泉谷生态旅游风景区项目等在建康养旅游项目建设。强化漠河市首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推动塔河白桦林山庄、漠河林业局前哨林场、塔河县开库康乡、图强林业局、十八站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6个第四批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加快建设新林华夏久康森林康养综合体、百泉谷景区服务中心改造氡泉康养浴场项目,扩大康养基地规模,不断提升康养基地服务功能,打造优质北方森林康养中心。加强森林康养食材、中药材种植培育、森林食品、饮品、保健品等研发、加工和销售。逐步形成网上集客、社区康养、林场疗养的康养体系。〔责任单位:地区文旅局、林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处、地区商务局、地区发改委、地区卫健委、地区绿产局、地区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创意举办康养旅游品牌节事活动。鼓励各地办好具有地方特色的康养旅游节庆活动。在国内重点旅游市场推出“银发经济”“康养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套餐并举办各类康养旅游推广活动,开展康养旅游主题宣传推广月、“寒地中药产业发展论坛”等,整合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推广,以康养旅游节事、会议、活动体系提升我区康养旅游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地区文旅局、林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处、地区卫健委、地区绿产局、地区民政局、地区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着力打造文化康养旅游产品特色品牌。推进旅游与航空文化融合发展,促进“神州北极·大美兴安”旅游全要素布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多元化的旅游业态群。开发湿地观光游、找北探源游、森林体验游、低空飞行游、体育赛事游、乡村民宿游、休闲度假游、生态和谐游、林业遗产游、研学知识游、红色教育游、康养体育游、民族民俗游、自驾车房车游等旅游项目,促进旅游产品与休闲度假以及观光旅游产品融合。打造“神州北极·大美兴安”国际化旅游、冬季“极地冰雪季”、夏季“邂逅20℃的夏天”、“有方向的礼品一兴安游礼”等系列品牌。继续加大营销力度,采取实地、上门精准、赛事、新媒体等方式进行营销,积极申办旅发大会促进整体营销,提炼文旅IP,打造核心吸引力。〔责任单位:地区文旅局、林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完善康养旅游配套服务体系。培育健康美食品牌,开发药汤养生、民族药膳等药膳饮食体系,推出系列养生餐、美容餐、老年餐、儿童餐等多元餐饮体系,满足不同人群需求。提高住宿服务品质,建立兴安民宿品牌管理机制,推动民宿品质逐步升级。研发健康商品体系,研发包括中医药保健品、绿色有机食品、美容化妆品等特色健康主题旅游商品,支持鼓励各地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康养旅游文创商品,延伸康养旅游产业链条,创造多元营收空间。〔责任单位:地区文旅局、林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处、地区商务局、地区绿产局、地区农业农村局、地区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将康养旅游纳入当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考核,在资源配置、政策机制、制度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地区成立“大兴安岭旅游康养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地区文旅局牵头,民政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沟通联络,及时研究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每项工作推进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地区旅游康养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政策支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利用现有符合支持条件的资金,向康养旅游服务设施适当倾斜。强化金融支撑力度,鼓励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康养开发项目给予贷款支持。放宽康养旅游项目准入标准,促进民间资本进入康养旅游领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康养旅游项目配套建设的养老、医疗、托育等设施,按照国家规定减免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责任单位:地区财政局、地区金融服务局、地区税务局、地区住建局、地区发改委、地区银保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用地保障。县(市、区)要将康养旅游度假地产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给予适当倾斜优先支持,适度扩大康养旅游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重点康养旅游项目用地。属于非盈利性项目的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涉及土地征收的,建立康养旅游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土地建设的康养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鼓励将清理出来的批而未用土地按规划优先建设康养旅游地产项目和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地区自然资源局、地区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人才供给。加强全新专业性康养旅游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区内职业院校、技师学院开设与康养旅游相关的学科和专业,设置系列课程,加强康养旅游高层次、综合性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康养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制度,联合旅游、康养等行业协会以及龙头企业、培训机构等主体,以提高康养旅游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健全康养旅游从业人员激励机制,构建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相关联的薪酬激励制度,探索建立针对不同等级人才的对应性薪酬补贴制度,开展针对优秀人才的奖励与表彰机制,形成系统化的人才激励体系。〔责任单位:地区教育局、地区人社局、地区文旅局、林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处、地区民政局、地区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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