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22-00022 发布机构: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2-04-11 废止日期:
文 号: 大署建函23号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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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报2021年度全区城镇供水排水水质评估结果的函

发布时间:2022-04-11 10:40:58 【字体:

   根据《关于通报2021年度全省城镇供水水质评估结果的函》黑建函〔202248号,《关于通报2021年度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评估情况的函》黑建函〔202244号、《关于通报2021年度城镇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评估情况的函》黑建函〔20224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城镇供、排水行业管理,现将省住建厅评估

结果进行通报,并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估情况

(一)2021年度我区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评估结果:在全省13个地市中,我区排名第12名,平均总得分:77.43分(2020年评估65.83分)。各县市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漠河市91分、塔河县85分、加格达奇区79分、呼玛县76分、新林区74分、呼中区71分、松岭区66分。

供水水质评估结果:塔河县出厂水和管网水耗氧量超标。

对评估得分80分以上漠河市、塔河县提出表扬;对评估得分80分以下的县市区,尤其是排名后两位呼中区、松岭区提出批评。

(二)2021我区城镇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评估结果:在全省13个地市,我区排名第11名。平均总得分:75.83分(2020年评估71.08分)。各县市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1.塔河县85.4分,2.呼中区81.2分,3.漠河市80.6分,4.新林区77.8分,5.加格达奇区75分,6.松岭区69.8分,7.呼玛县61分。

对评估得分80分以上的塔河县、呼中区、漠河市提出表扬;对评估得分80分以下的县市区,尤其排名后两位的呼玛县和松岭区提出批评。

二、存在问题

从本次全省给排水行业评估结果来看,虽然评估平均总分较2020年有所提高,但是在全省排名仍然垫底。主要原因有:

一是站位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属地政府对城镇供水和排水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监管机制不健全,规划编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属地政府未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二是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不利。供排水主管部门没能将供排水评估工作压实落靠,未能很好地监督指导企业按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未编制供排水专项规划或编制的规划未审批,不能指导行业发展等问题。

三是供排水企业运行管理不规范。供排水企业作为生产运营管理责任主体,应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根据评估结果,存在运行记录、应急措施、日常水质检测、在线监测及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基础工作不规范、不达标现象。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以政府主导、部门督导方式,立即针对评估中结果(见附件)存在的城镇供水水质、城镇供水和排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标对表,逐条梳理,找原因、找差距,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确保供水排水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是塔河县供水水质整改方案于2022年4月15日前,报送至地区住建局。

二是各县市区城镇供水和排水规范化管理整改方案于5月初,报送至地区住建局。

三是尚未完成供水专项规划编制或修订及审批的县市区,要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按程序完成专项规划审批工作。

 

   联 系 人:梅 雪

联系电话:2129195

   邮    箱:cxjsk2129196@163.com

 

附件:1.2022年城镇污水规范化管理评估存在问题表

2.2022年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评估存在问题表

3.关于通报2021年度全省城镇供水水质评估结果的函(黑建函〔202248号)

4.关于通报2021年度全省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评估情况的函(黑建函〔202244号)

5.关于通报2021年度全省城镇污水规范化管理评估情况的函(黑建函〔202243号)

                         

 

大兴安岭地区住建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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