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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公安交警支队联合安委会相关部门开展十九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9 09: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九大交通安保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交管局“10.16”视频会议要求,1018日,大兴安岭地区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顾承寅、政委于亚臣同志带领支队相关科室负责人,汇同行署安监局、行署交通局公路管理处、行署交通局运管处、加区交警大队成立联合检查组,在十九大开幕之际,在加格达奇区重点检查了加区客运站,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同时约谈了北林运输公司、利越客运公司企业安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情况进行告知。

大兴安岭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行署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顾承寅强调,一是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责任。告知运输企业负责人,管好企业自己的车、自己的人,落实企业管理责任。要将“两客一危”车辆列为重点管控对象,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列为重点风险隐患,督促运输企业对车辆性能、随车设施等安全状况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检查,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要组织对重点驾驶人开展一次集中教育,进一步强化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驾驶人安全文明行车。 二是坚决杜绝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责令运输企业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上路行驶,并督促企业及时办理车辆检验报废,及时清理源头隐患。各地要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重点车辆及时管控查缉,严格查处驾驶人违法行为,严厉追究运输企业负责人管理责任。 三是督促落实“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支队告知运输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两客一危”车辆,北斗卫星系统24小时动态监控措施,组织专班专人,确保24小时值守,紧盯车辆运行情况,紧盯驾驶人驾驶状态,对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动态监控人为关闭、客运车辆夜间违规运输等问题,切实做到有报警、有纠正、有处罚、有记录,确保“行知轨迹、停知位置、违法报警、动态查纠”。

检查组查看了运输企业北斗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抽查了4辆运行中的客运车辆北斗系统运行情况,查看车辆运行速度,并通过车载摄像头查看车内乘客安全带使用情况;与加北立交桥建设方、公路处总工程师等调研了立交桥建设情况,在阿加公路西出口和白桦收费站,看望了正在执勤的公安民警,实地检查了过往的客车、大型货车。共检查客车18辆、大型货车87辆、公交车56辆、农用拖拉机35辆、小型汽车235辆,有效的确保十九大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