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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创业实施意见》亮点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6 15:30:39 浏览次数: 【字体:

   《全民创业实施意见》,是在对全区各地近两年来全民创业工作进行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各地做法,广泛听取基层建议,反复征求部门意见,充分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经地委委员会议和行署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要文件。《意见》既明确了我区全民创业五年、十年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也提出了管长远、管方向的指导思想,还创造性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指导性、可操作性非常强,是近年来我区出台最有份量的指导意见之一,必将对我区全民创业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推动作用。 

    一、切实加大了全民创业资金支持力度。建立了1亿元的全民创业专项基金,其中5000万元作为全民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对有创业意愿、缺少资金的林业职工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支持;5000万元作为全民创业扶持奖励资金,全力支持食用菌、北药种植,蓝莓繁育,特色动物养殖等重点创业产业项目。进一步加大了林业职工小额担保贷款和商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创新国家各类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办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二、明确提出了鼓励干部职工创业的措施。明确了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在全民创业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妇女、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创业实践。特别鼓励干部职工带头创业,鼓励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鼓励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辞职或提前退休创业,鼓励创办领办企业或项目规模较大、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的企业干部职工带薪创业。

    三、迅速贯彻落实了国家和省最新的税费政策。近一年来,国家和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费、工商管理、社保和用地等政策,如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实行投资主体“零限制”、实行注册登记“零收费”、试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经营场所限制等,实施的时间都比较短,《意见》进一步整合和创新了相关政策措施,使之对创业者支持更为具体、有力。

    四、进一步强化了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整合了各类创业服务资源,建立创业服务窗口,为创业者提供“一条龙”、“一站式”全程服务。设立全民创业培训和科技帮扶专项经费,建立技术科研和检验检测平台,整合优化各类培训资源,形成全民创业培训的长效机制。特别提出要注重发挥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经济人队伍、中介服务平台在经济发展和全民创业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建设力度。

    五、建立了强有力的全民创业组织领导体系。地委、行署成立了地区全民创业领导小组,下设食用菌养殖、蓝莓北药种植、特色动物养殖、非公经济四个专题推进组分工负责,明确了县、区、林业局是全民创业的责任主体,各部门协同推进,并将全民创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目标考核体系,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各方密切配合,全民广泛参与”生动局面。

    全民创业工作是贯彻落实“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长期工作任务。《意见》的实施,需要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广泛发动,深入研究,制定出台切实有效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共同推动我区全民创业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起来,为实现“把我区建成全国生态环境最好、居住条件最好、收入水平最高、幸福指数最高的地区之一”的奋斗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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