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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全民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使用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6 15:43:4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全民创业实施意见》精神,地本级财政设立全民创业工作专项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我区全民创业产业发展及其服务体系建设。为规范全民创业工作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全民创业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该资金主要用于具有我区户籍从事全民创业实质性经营的职工、家属,或由职工、家属联合组建的合作社(联合体)、公司或其他组织。

   (一)蓝莓产业

    1.人工蓝莓种植补贴。2013年至2014年新建人工蓝莓种植基地,使用3年以上(含3年)苗木,规模(蓝莓按照650株/亩的标准,蓝靛果忍冬按照330株/亩的标准)达到1亩以上(含1亩),符合国家林业资源管理政策法规和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规定,一次性给予种植者400元/亩补贴资金。不足1亩部分不予补贴。人工蓝莓种植采取先种植后补贴的政策。

    2.野生蓝莓集约化经营补贴。按照技术操作规程,采取先抚育后补贴的政策,2013年至2014年新建集中连片野生蓝莓抚育经营基地10亩以上,按实际经营面积给予35元/亩的补贴资金扶持,不足1亩部分不予补贴。

    (二)食用菌产业

    3.食用菌养殖大棚补贴。2013年至2014年新建大棚,以300平方米为标准,达到食用菌平均养殖密度,钢架大棚补贴5000元/栋、木制大棚补贴3000元/栋,每增加或减少30平方米,补贴增加或减少500元/栋(钢架)、300元/栋(木制)。集中连片5万袋以上的地栽木耳,给予每1万袋500元的补贴,不足1万袋部分不予补贴。2013年至2014年新建年产量达到300万袋以上(含300万袋)的菌包厂,达到质量标准规定,给予10万元的补贴。

    (三)中草药产业

     4.中草药种植补贴。2013年至2014年采取耕地种植、林药间种新种植的苍术、赤芍、五味子、返魂草、牛蒡、黄芪、柴胡、桔梗、防风、党参、黄芩等重点品种道地药材,符合国家林业资源管理政策法规,补贴100元/亩。重点扶持林药间种方式。种植面积计算均以GPS定位测量数据为准,耕地种植方式每亩出苗成活率85%以上,每亩杂草应低于20%;林药间种方式的应成行、成片,每平方米植株达到30株以上。野生药材人工抚育补植方式的每平方米植株达到10株以上,每3亩折合1亩耕地种植给予补贴。以上种植方式不足计量单位部分不予补贴。

     (四)畜牧养殖产业

     5.畜牧养殖产业补贴。主要扶持2013年至2014年新增加的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狐(貂貉)、鹿、兔、森林猪、森林鸡(鸭鹅)、蜜蜂、柞蚕等适宜林下养殖的养殖户,每户最多可享受2万元补贴(详见附件1)。

    (五)苗木产业

     6.沙棘、榛子等林下栽植的经济苗木补贴。2013年至2014年新栽植的榛子、沙棘等其他经济苗木,规模达到10亩以上(含10亩),符合国家林业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给予相应补贴(详见附件2、附件3)。

     7.野生榛子抚育补贴。2013年至2014年新抚育相对集中连片的野生榛子地块,累计达10亩(含10亩)以上,更新频度70%以上,抚育后保留440株(丛)/亩以上。按实际经营面积,给予35元/亩的补贴资金,不足1亩部分不予补贴。

    (六)非公经济产业

    8.非公经济产业补贴。该补贴按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以上各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由地区全民创业各产业推进组负责管理。

    二、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扶持资金

该资金主要用于全民创业培训、科技指导、日常办公和市场营销推广等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整合全区培训资源,制定全民创业培训方案,深入开展创业大讲堂、集中培训、现场培训、按需培训。组织科技人员进乡镇(林场)、村屯,采取分片包干、蹲点指导等多种形式进行科技帮扶和科技指导。推进全民创业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实现专家与创业户有效互动对接。编制印发食用菌养殖、人工蓝莓种植、野生蓝莓抚育、中草药种植等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推进青年网络创业联盟、家政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进行宣传,为全民创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资金管理与使用程序

   (一)全民创业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1.产业补贴资金审批程序

   (1)项目申报个人、单位法人填写《地区全民创业产业项目补贴申报认证表》(附件4),按照相关程序报所在单位及县、区、林业局审批。

   (2)根据申请,各县、区、林业局及相关单位及时组织审核、验收,并对补贴资金兑现的政策性、准确性、真实性全面负责。对查验合格的项目,统一填写《地区全民创业单类产业项目补贴资金综合统计表》(附件5),并向地区全民创业相关产业推进组提出验收申请报告。

   (3)县、区、林业局及相关单位在本级和乡镇林场2个层面,对补贴资金申请明细(包括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进行7个工作日时间的公示,请职工群众广泛监督,防止弄虚作假。

   (4)根据各县、区、林业局及相关单位提出的申请,由地区全民创业相关产业推进组组成检查验收组,按照不低于上报种养殖项目补贴资金总数的50%进行随机抽查,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将结果报地区全民创业办公室。

   (5)地区全民创业办公室、行署财政局、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地区全民创业领导小组相关推进组组成联合验收组,在申报单位申报补贴资金总数的基础上,再抽验5%。根据抽检结果,结合县、区、林业局及相关单位初验和地区相关产业推进组验收报告,形成综合报告,并将县、区、林业局及相关单位为单位统一汇总的《地区全民创业单类产业项目补贴资金综合审批表》(附件6),同时申报行署林管局常务会议审议,地区财政根据会议决定拨付专项扶持资金。全民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按照“财政、财务(县区林业局)—银行—补贴对象”的模式封闭运行,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各县、区、林业局按照规定的补贴资金承担比例将资金拨付到专户后,地区财政再按承担比例将资金拨付到专户。实行点对点发放,为经营者开设专项存款存折,可通过“一折(卡)通”直接发放,按照“实名制”要求,将资金直接打入补贴存折。补贴资金统一发放到户,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再次进行7个工作日时间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补贴资金匹配方式

    全民创业专项补贴资金,由行署财政局与各县区林业局共同承担。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加区承担补贴资金的30%,地区财政承担70%;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十八站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图强林业局、韩家园林业局、加格达奇林业局承担补贴资金的20%,地区财政承担80%;地林直补贴由地区财政全部承担。

    3.补贴资金监管

    各县、区、林业局及相关单位应加强对扶持项目的指导与监督,每年至少对项目实施情况抽查2次以上。每次抽查必须填写实际记录,由检查组、种养殖户双方签字确认,如发生数量有增加或减少情况,要注明原因。地区全民创业相关推进组必须作好日常监管工作,及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全民创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要进行完整的会计核算,对财政补助资金收支情况要单独记账。搞好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虚报、冒领、串项或挪用财政补助资金等问题发生。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补贴资格,移交地纪委(监察局)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程序

    由地区全民创业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项全民创业资金使用计划,报行署林管局常务(办公)会议审议,行署财政局、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会议决定按计划拨付资金。临时性计划外工作资金,报行署主管领导审批后,由行署财政局、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予以拨付。

    四、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1年,由地区全民创业办负责解释。

 

    附件:1.特色动物养殖产业专项扶持资金补贴细则

          2.林下苗木栽植、验收技术标准

          3.林下苗木栽植专项扶持资金补贴细则

附件1

 

 

 

 

                  特色动物养殖产业专项扶持资金补贴细则

动物

名称

补贴要求

补贴标准

最低存栏数

计算方法

相关要求

狐(貂貉)

种狐(貂貉)20只以上

3只种貂折合1只种狐,2只种貉折合1只种狐

北极狐种狐标准

每只种狐补贴200

鹿

存栏马鹿10头以上

2只梅花鹿折合1头马鹿

中国梅花鹿种鹿标准、东北马鹿种鹿标准

每头补贴300

存栏种兔100只以上

 

獭兔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每只补贴20

森林猪

存栏森林猪50头以上

 

森林猪是指在林间放牧散养的生态猪

每头补贴100

森林鸡(鸭、鹅)

存栏森林鸡500只以上

1只森林鸭折合2只森林鸡计算,1只森林鹅折合3只森林鸡计算

森林鸡(鸭、鹅)是指在林间放牧散养的生态鸡(鸭、鹅)

每只补贴5

蜜蜂

养殖蜜蜂30箱以上

 

蜜蜂饲养技术规程

每箱补贴100

柞蚕

养殖柞蚕2把剪以上

 

柞蚕生产技术规程

每把剪补贴1000

附件2

             林下苗木栽植、验收技术标准

序号

树种

株行距
(m)

苗高
(cm)

成活率
(%)

密度
(株/亩)

1

沙棘

2×2

50

85

168

2

榛子

1×1.5

50

80

440

3

李子

3×3

50

90

73

4

沙果

3×3

50

90

73

5

樱桃

2×1.5

50

80

220

6

树莓

1.5×1.5

50

80

296

7

兴安茶藨子(黑加仑)

1.5×1.5

30

80

296

8

山丁子

3×3

50

90

73

9

1.5×1.5

50

80

296

10

西伯利亚红松

2×2

35

85

168

11

花楸

3×3

50

90

73

12

水曲柳

3×3

50

90

73

13

甜杨

3×3

80

90

73

14

糖槭

3×3

50

90

73

15

白桦

2×2

40

75

175

 

 

附件3

 

林下苗木栽植专项扶持资金补贴细则

序号

树种

苗木类型

苗龄(年)

密度 (株/亩)

生产成本(元)

补贴标准 (元/株)

补贴标准
(元/亩)

1

沙棘

经济林 播种苗

2

168

0.87

0.44 

73.92

2

榛子

经济林 播种苗

2

440

0.9

0.45 

200

3

李子

经济林 嫁接苗

3

73

5.22

2.61 

190.53

4

沙果

经济林 嫁接苗

3

73

7.31

3.65 

266.45

5

樱桃

经济林 播种苗

3

220

1.18

0.79 

173.8

6

树莓

经济林 播种苗

1

296

0.62

0.40 

180.56

7

兴安茶藨子(黑加仑)

经济林 播种苗

1

296

0.68

0.34 

100.64

8

山丁子

经济林 播种苗

2

73

0.8

0.40 

29.2

9

经济林 播种苗

2

296

1.19

0.60 

177.6

10

西伯利亚

红松

珍稀绿化 播种苗

5

168

2.25

1.13 

189.84

11

花楸

珍稀绿化 播种苗

3

73

2.9

1.45 

105.85

12

水曲柳

珍稀绿化 播种苗

3

73

2.52

1.26 

91.98

13

甜杨

珍稀绿化 扦插苗

2

73

1.05

0.53 

38.69

14

糖槭

珍稀绿化 播种苗

3

73

1.24

0.62 

45.26

15

白桦

珍稀绿化 播种苗

2

175

0.85

0.63 

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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