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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三举措”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优化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1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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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司法局牢牢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保障作用,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优化。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置于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加以谋划,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推进工作方案(2023—2025年)》等法治建设文件,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地委、行署工作全局中谋划,加快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兴安提供法治保障。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突出抓好行署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定《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工作举措》,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区54家地直、中省直单位,在行署常务会议上分别就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解读。

开展案卷评查。积极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对近3年案卷情况进行评查,从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正确、事实认定是否精准、办理程序是否合法、案卷装订是否规整等方面进行评查。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创新构建“1811”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招募行政执法监督员,全区同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执法问题专项监督,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

法律服务“零距离”。我区已实现地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共建成8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4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始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利用“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化解纠纷。深入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开展政策法律宣讲,讲解与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法律知识,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同时根据企业在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方面的材料和数据情况,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堵塞漏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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